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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五家工矿企业因违规生产遭重罚

2016-03-31 07:12:46 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凌艺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五家工矿企业因违规生产遭重罚

  记者 朱宇鲲

  近日,省安监局通报了2016年第一批全省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涉事的5家工矿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被依法处理,并处以相应罚款,同时还公布了这5起事故的发生原因等情况。

  违章冒险作业铁川公司副矿长被追刑责

  2015年10月25日,甘肃铁川工贸有限公司(简称“铁川公司”)黄家洼建筑用砂岩矿在进行矿山施工建设过程中,发生山体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查,挖掘机司机在矿山施工作业现场边坡底部,同时进行挖掘装料违章冒险作业,导致山体坍塌;矿山施工作业现场未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夜间照明设施,在作业当班天气寒冷、刮大风情况下仍组织生产。

  事故调查组决定:对铁川公司总经理王某处以12万元罚款;对该公司建筑用砂岩矿矿长王某处以5万元罚款;对该矿副矿长田某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甘肃铁川工贸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8万元。

  盲目驾驶致1人死亡司机被移交司法处理

  2015年10月16日,由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十五局五公司”)负责施工的渭武高速试验一标段烟坡里隧道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

  经查,挖掘机司机凭主观判断行驶,在没有确认前方施工人员是否离开的情况下,盲目驾驶挖掘机通过栈桥;发生事故的隧道内照明设置不规范,挖掘机司机视觉受限,没有及时发现挖掘机前方的作业人员。

  事故调查组决定:对中铁十五局五公司渭武试验一标项目部经理王某处以1.9万元罚款;对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余某、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张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以1万元罚款;对涉事挖掘机司机李彪由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对中铁十五局五公司渭武试验一标项目部处以30万元罚款;对山东恒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

  违规操作致1死通信二局被罚1伤35万元

  2015年10月15日,中国通信建设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通信二局”)在永昌县朱王堡镇陈仓村十一社组织实施通讯光缆架设施工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经查,通信二局金昌项目部在该地带电力线附近进行布放光缆作业时,严重违反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违规使用金属伸缩梯,致梯子上部靠近供电线,电力线路对金属伸缩梯放电。

  事故调查组决定:对通信二局甘肃片区负责人兼金昌项目部经理李某处以1.56万元罚款;对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朱王堡陈仓光网改造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王某处以1.16万元罚款;对通信二局给予行政处罚35万元。

  安全意识差金羊公司被罚20万元

  2015年8月15日,武威市金羊建筑工程公司(简称“金羊公司”)在瓜州元通小镇施工工地3号楼安装铝合金窗户施工过程中,发生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查,窗户安装雇工安全防范意识较差,未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规私自攀越临边洞口,导致身体失控坠落。

  事故调查组决定:对门窗安装施工负责人苟某处以0.8万元罚款;对项目经理许某处以0.84万元的罚款;对金羊公司副总经理、瓜州元通小镇建设项目负责人马某处以2.95万元罚款;对金羊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0万元。

  焊接引发火灾金川公司被罚30万元

  2015年7月7日,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川公司”)龙首矿新2号井井筒内1584水平附近,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查,龙首矿现场作业人员在焊接时,焊渣掉入井筒,将井下可燃物引燃,随即引发井筒火灾,并迅速扩大、蔓延至地表新2号井塔,造成井塔内人员被困及伤亡。

  事故调查组决定:对龙首矿提升工区副主任马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龙首矿提升工区主任石某、党支部书记邵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龙首矿主管设备副矿长孙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龙首矿矿长把某处以上年度收入30%的行政处罚;对金川集团公司给予行政处罚3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赵凌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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