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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小区电梯间寸土寸金 广告收益归谁你知道吗

2016-03-28 08:30:46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小区电梯间寸土寸金 广告收益归谁你知道吗

  中国甘肃网3月2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陶怡杉 实习生 张廷鑫)原本属于公共区域的电梯内、楼道内被形形色色的商业广告占去了,这个场景相信每个市民都不陌生,但大家是否想过:在小区的公共区域打广告全体业主同意了吗?物业电梯广告收入又该归谁?连日来西部商报记者就此问题对兰州市部分小区进行走访调查。

  记者走访

  孙家台小区:广告多但业主事先并不知情

  3月24日,记者来到位于七里河区的孙家台小区。这里的电梯门口两侧均悬挂着两个LED屏播放商业广告,进入电梯一个小电视正在循环播放商业广告,还有三个颇为显眼的汽车、餐饮、美容广告展板。

  小小的电梯间内竟有如此多的商业广告,小区居民知情吗?他们同意吗?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业主,该小区居民马女士表示,对小区电梯内投放广告毫不知情,物业没有通知,收费情况也不清楚。小区居民单先生告诉记者,物业这种在公共区域投放商业广告的行为有没有侵犯业主的权利,广告的收益应该归谁所有,他希望物业能对这些问题给出一个说法,但由于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所以物业的这种行为并不是很透明。

  澳兰名门等小区:商业广告布满电梯间

  在庆阳路的澳兰名门住宅的电梯间内,记者同样看到了标有健身、美容、医疗等内容的广告牌。随机采访中,受访业主们均表示在电梯间投放广告从来没有人征求过他们的意见,至于费用归谁所有也毫不知情。经过走访调查,记者发现位于平凉路的建工瑞景、嘉峪关东路的空港花园、上徐家湾兰雅清河湾、西关十字的沛丰大厦、白银路的中广千隆家园小区等兰州市不少小区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商业广告充斥着电梯内外而小区居民却对广告赚取的利益流向毫不知情。

  记者调查

  物业声称是广告置换

  那么物业对此事有何回应呢?

  西部商报记者来到负责孙家台小区物业的兰州瑞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兰州瑞景物业有限公司已经合并到兰州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他们现在只是建投物业旗下的一个物业站,该物业站不负责孙家台小区公共区域商业广告的投放,这个业务由兰州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经营部负责。

  记者随后来到兰州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周部长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并没有收取广告费,而是通过广告置换进行合作,广告商会定期对物业旗下的小区电梯进行维护,并为该公司做一些公益性的广告。当记者提出想看一下双方的合作协议时,周部长表示双方没有书面协议,只有口头协议。记者询问周部长是否通知了所有的业主并征求业主同意,她告诉记者物业站会定期向业主发放服务情况调查表了解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周部长又表示物业公司已经通知业主,但据记者随机调查的20名业主反馈的情况,他们并不知道有该通知。

  而澳兰名门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对此也不清楚,了解详细情况需到澳兰名门的物业公司。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武都路澳兰名门物业公司后,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具体的收费情况,负责人也不在公司,联系方式不便提供。

  广告公司

  与物业有合作 每年给费用

  那么广告公司和小区物业公司到底有没有合作?他们的合作方式又是什么样的?

  记者连续采访多家专门负责楼宇广告的公司得到的答案却与物业的说法大相径庭。记者首先致电分众传媒兰州分公司进行求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与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的各大小区物业都有合作协议,每年都会根据发布情况给一些费用,如电梯间内每块广告位每周40元,房地产和金融行业费用每周60元,楼梯口的大屏价格高一点。当记者问到孙家台小区的广告业务时,工作人员称,孙家台等部分小区排期档位较满,如果需要投放广告,还要另行排期。

  3月25日,兰州伙伴告传媒公司的销售员告诉记者,可在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兰州新区及榆中和平的小区电梯里安排投放固定框架广告。孙家台小区及海天新都及一些大型小区也可以,他们与物业都是签了合同交过钱的。不允许他人私自贴广告,发现后会被物业追究相关责任。而兰州将相广告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整个兰州市有3000多个投放楼宇广告的点位,且与物业公司签有协议,并主要针对一些大型小区,如城关区中心位置的数码大厦、澳兰名门、西湖商贸中心等商住小区。甘肃新聚焦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员表示,他们主做楼梯口两侧的LED滚动屏,在兰州市各大小区有700多个点位。收费标准10秒一个月一万元,一周5000元左右。同时,他表示每年都会给小区物业交钱,至于交多少钱要根据小区的档次划分。

  有区域划分、有时间排位、有明码标价……小小的电梯间、窄窄的楼道里均暗藏商机,且“寸土寸金”。那么对于广告公司回应的与物业有合作还会给予费用的说法,记者随后再次向负责孙家台小区物业的兰州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周部长进行求证,但她并未给予正面回应,坚称“反正我们没收,你们再了解一下。”

  律师说法

  广告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小区电梯内及公共区域商业广告越来越多,物业与广告公司的合作是否要征求居民同意?投放广告所赚取的费用到底归谁所有?用于什么地方呢?

  甘肃雷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彦表示,根据我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小区里的楼房外墙包括内墙这些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按照规定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对外发布广告所取得的收益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物业公司对外做广告,首先应当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同意之后才可以对外发布广告,而取得的收益,应该在小区内部进行公示。公示之后,这笔费用可以用于小区的建设维护等事务,所支出的费用也要向业主进行公示。

  兰州市房管局物管办的高主任表示,小区公共区域投放广告所赚取的收益应用于弥补到住房的维修当中,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书面协议,对这笔钱进行具体的规划。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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