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社会综合 正文
投稿

兰州:车辆进小区不足30分钟竟收费 物业经理解释前后矛盾

2016-03-11 08:27:09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文良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车辆进小区不足30分钟竟收费谁定的?!

  事发雁滩安居小区北院物业经理解释前后矛盾

  张先生驾车进入小区。

  小区内停车不到30分钟不收费,这在兰州市是妇孺皆知的规定。但3月10日,市民张先生反映,他经常开小货车到雁滩安居小区北院替商家送货,每次进入北院小区停车不到30分钟,门卫却要向他收取3元停车费,不交不行。

  记者来到安居小区北院看到,小区门口设置有收费站。下午2时50分许,张先生开着小货车进入小区。进小区前,门卫给他撕了一张进小区时间凭证。不到20分钟,张先生开着小货车从小区出来时门卫要收费。就在张先生据理力争说兰州市规定机动车进入小区停车不到30分钟不收费的规定时,收费员解释说,由于张先生开的货车,而物业规定,货车进入小区不论时间长短都要收费,她仅仅是在执行物业的规定,有疑惑可到物业去询问。

  兰州晨报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采访时,物业王经理称,小区停车位有限,小区外车辆进入小区停车,会占用消防通道。物业的这一规定目的是不让小区外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当记者向王经理询问物业这一规定与兰州市有关规定相冲突时,他又改口称,不论何种车辆,只要在小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物业都在执行不收费规定。真令人费解。文/图 兰州晨报首席记者 张继培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张文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