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烧伤幼童转诊遇波折 父母状告医院被驳回
中国甘肃网3月1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宋芳科 通讯员 颉娜) 3岁幼童意外烫伤,紧急救诊却因医疗条件有限被建议转院,谁料转院中再遇波折,遭遇恶劣天气,转诊车辆足足走了3小时才到达目标医院。事后,孩童父母认为初诊卫生院存在拒绝诊疗的情况,遂将卫生院告上法院。3月9日,天水麦积区人民法院发布该案一审判决。
2015年,小唐被开水烫伤,父母即刻带小唐前往镇卫生院就诊。镇卫生院大夫检查后,建议转院治疗。小唐的父母随即联系车辆,卫生院大夫亦联系转诊医院,安排小唐转院。但由于降雪,路面湿滑,多条道路封闭,车辆经过近3小时的行驶才到达转诊医院。治愈出院后,小唐的父母认为,小唐已经前往镇卫生院就诊,医院却让其转院,导致孩子多受3个小时的罪,要求卫生院赔偿小唐的部分转诊费用,但卫生院认为其诊疗过程没有问题,拒绝赔偿。
2015年11月,小唐的父母遂以小唐的名义,将镇卫生院起诉至法院,要求卫生院赔偿小唐的部分转诊费用472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镇卫生院已经对小唐进行检查并实施清创处理,在病情明确的情况下建议转诊,故不属于拒绝治疗。小唐转诊时生命体征平稳,接受治疗时间相差几小时与其烧伤的程度及疤痕的大小并无直接因果关系。综上,原告小唐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法院遂于2016年3月4日作出判决,驳回小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