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山论语
让法律为诚信兜底
韩丹丹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去年底在媒体曝光一批失信“老赖”黑名单,其中涉及185个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有98名自然人。公告责令这些“老赖”立即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对其执行高消费、出入境、招投标等限制。
拒不执行法院裁判已入刑多年,为何“老赖”们依然我行我素,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从表面原因看,是“老赖”抗拒执行的手段隐蔽多样,使得执法成本更高、执法难度更大。但根本原因,恐怕还是整个社会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滋生了“老赖”生存的温床,导致“老赖”繁衍群集,形成法不责众之态势。
诚信本属道德范畴,本意为“以真诚之心,行信义之事”。“曾子杀彘”“商鞅立木”等典故,讲的就是一诺千金。诚信是立人之本,同样是立国之本。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诚信却面临坍塌的危机。公共设施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学术学历造假源源不断、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这些现象的背后,是社会诚信的普遍缺失,是伦理道德的整体滑坡。而且,个别贪官诚信的缺失,尤其从源头上污染了道德之水。正是这些丧失诚信的“双面人”,败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最终影响了社会风气。
更令人叹息的是,一些企业丧失诚信赚取巨额非法利益,法律的惩罚要么是不痛不痒,要么是判决裁定沦为一纸空文,信用成本几乎为零。而那些专心做品牌的企业,就此失去公平竞争的机会和动力,市场经济秩序也就没有了健康和公正可言。于是,催生了诸如“蜂拥香港抢购奶粉”,“批量代购韩国化妆品”,“疯抢日本马桶盖”,“天价虾击倒了好客山东”等等乱象。诚信大堤的坍塌,导致社会伦理的混乱,诱导价值取向的扭曲,阻碍社会的公平正义,阻挠司法审判的权威,真是遗患无穷。
诚信危机如何化解?各级领导带头讲诚信做表率,引领社会风气是很重要的一方面。领导干部如果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就能影响身边的人,就能净化社会风气,就能引导诚信回归。但更为重要和基础性的是,诚信若缺失法律要兜底。法律是失信者不可逾越的红线,是规范社会伦理的准则。我们不仅要完善法律条文,更要让判决裁定执行到位,唯如此才能捍卫法律的尊严,使法律成为诚信建设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