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农村残疾人困难补贴调整为每月一百元
日前,我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政府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解决。2016年城镇低保家庭及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10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市、县自行确定。有条件的市、县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