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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甘肃省委巡视组要求——陇南等22个市县公布查处整改情况

2016-02-27 09:01:12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彤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永靖县:对不作为的22名干部免职调整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36件,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0件信访问题,现全部办结,给予党政纪处分5件7人,问责处理9件32人。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7处,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慵懒散拖等突出问题,诫勉谈话53人,书面检查51人,免职15人,辞退4人。对教辅资料征订中存在问题的2个学校、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对作风慵懒散漫、不作为、不善为的22名干部进行了免职调整。

  ●秦安县:开除党籍11人

  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0件18人,给予党纪处分17人,政纪处分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件,处理10人;下发各类违纪问题通报6起。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40件,审理审结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3人),其中,党内警告17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11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撤职2人,开除公职2人。至目前,对违纪违法的24名村干部,全部进行了退出调整。

  ●阿克塞县:10个单位被通报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工作纪律的10个单位在全县通报曝光,对4名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对随意脱离岗位、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相关个人事项和违反有关纪律的7个单位和12名干部及时进行提醒纠正。对一名长期酗酒、旷工缺岗,违反纪律的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查处酒驾4起,醉驾8起。对5名干部群众认可度较低的干部暂缓晋升职级待遇。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36件,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0件信访问题,现全部办结,给予党政纪处分5件7人,问责处理9件32人。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7处,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慵懒散拖等突出问题,诫勉谈话53人,书面检查51人,免职15人,辞退4人。对教辅资料征订中存在问题的2个学校、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对作风慵懒散漫、不作为、不善为的22名干部进行了免职调整。

  ●和政县:点名曝光13个单位

  对28名违纪违规人员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共接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和网络举报10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特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6件问题线索,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3起,收缴违纪资金2.52万元。发现15起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通报曝光,给予组织处理1人,党政纪处分20人,诫勉谈话15人(次),点名曝光13个单位21人(次)。

  ●广河县:追缴违纪资金11万

  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6起,处分7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4人。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7件,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1人,党纪处分18人,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7人;涉及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职工6人,村干部13人,追缴违纪资金11万元。调查核实巡视组移交的12件问题线索,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5人,问责相关领导8人,并对1起违纪问题在全县范围进行了通报。

  ●积石山县:受理信访件立案查结33件

  查处涉及惠民政策案件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3人。对11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踪问责,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7名相关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责成相关单位整改问题9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7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实名通报曝光3起。去年共受理信访件108件(次),立案查结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诫勉谈话73人。

  ●庆城县:查出变相“吃空饷”问题5人

  受理信访举报2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收缴违纪资金21.6万元,实名通报违反纪律作风要求的单位85个、干部职工43人(次);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件,全部公开通报曝光。查出变相“吃空饷”问题5人,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群众信访件42件全部办理完毕,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人。

  ●正宁县:村干部腐败党政纪处分33人

  立案查处村组干部腐败问题2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通报曝光8起。对县法院、发改、财政、民政、水务、林业、工信等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通报批评2人。对自查发现和巡视反馈的统计、教育、卫生等部门违规发放津贴问题给予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1人。

  ●环县:处理党员干部83人

  受理信访举报275件(重复100件),处理党员干部83人,收缴违纪资金27.4万元。对乡镇、部门发生的7起违纪违规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对1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5次对21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在环县门户网和省市廉政网进行通报曝光,涉及党员干部59人。

  ●华池县:对多起案件通报曝光

  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383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清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各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起虚列财政资金的典型案件在网站进行了通报曝光,对4个乡镇6个县直部门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在县电视台进行了通报曝光。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在网站通报曝光,对4个乡镇6个县直部门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在县电视台进行了通报曝光。

  ●镇原县:挽回经济损失68.76万元

  受理信访举报3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挽回经济损失68.76万元。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公开曝光。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函询6人、约谈25人、诫勉谈话15人。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共开展专项督查2次,诫勉谈话35人,在职诫勉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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