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守护碧水蓝天
——会宁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篇(一)
特约通讯员 张文广 姚继东
碧空如洗,和风拂面,初春清冽的空气中,少了一份沙尘的气息,多了一份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的甘甜,这座闻名遐迩的会师圣地,每天都以新的变化,不断带给人们惊喜。整治大气污染、关停污染企业、开展油烟治理、净化农村环境……回眸“十二五”,会宁县改善环境质量、推进污染物减排、狠抓重点行业污染治理、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严打环境违法行为,大力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在打响一场场环保“攻坚战”的同时,交出了一份份靓丽的“成绩单”。
打好“组合拳”共创齐抓共管局面
“十二五”以来,该县将环保目标考核指标和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靠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建立健全了环保工作运行机制。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发改、工信、环保、国土、住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严把环保关。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大力支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监督和支持环保部门履职行政,有力地推动了环保工作全面开展,形成了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主抓、政协参与、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的良好局面。
念好“紧箍咒”严把源头审批关
该县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制度,限制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污染项目入住,将环评作为新建项目备案、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在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发展产业过程中始终严把环评关,明确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要求,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能耗大、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可能产生污染的项目不批;对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不批;选址不符合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的项目不批;不能做到达标排放,难以治理的项目不批;对餐饮、洗浴、娱乐项目选址不当,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项目不批。对排污企业进行跟踪监管,实施“网格化”管理,将重点企业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了环境监管“全面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领导挂帅、层层履职、责任到人”。五年来,先后对开工建设的220个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对52个项目进行了环保“三同时”验收。2011年—2014年,征收排污费45.3546万元,2015年预核定排污费83万元。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先后查出环境违法企业36家,已处罚16家,限期整改24家,责令停产6家。
打好“民生牌”共创宜居生态新家园
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是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该县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切实解决建筑工地噪音扰民、餐饮企业油烟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3件,办结率100%。先后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环保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增强了群众环保、节能减排意识,在郭城驿镇、头寨子镇、河畔镇、甘沟驿镇、柴家门镇、会师镇、新添堡乡等7个乡镇25个村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提高了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率和农村水源地集中保护率,实现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活力。同时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乡镇5个,市级生态乡镇6个,市级生态村10个、市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学校5个。
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回眸“十二五”,在环保征程上,会宁县用实际行动,为市民书写了一幅“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美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