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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01-23 09:07:32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狄东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违反八项规定违规发放补助 静宁县安监局正副局长被撤职

  中国甘肃网1月2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刘苗苗) 1月22日,省纪委通过甘肃廉政网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平凉市静宁县安监局原局长张永宏、副局长谭廷献因违规收费、发放福利而被撤职。

  1.天水市清水县卫计局原副局长温炜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5年11月30日,温炜在计划生育年终考核中违规接受被考核单位吃请。温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副局长职务、调离原单位。

  2.嘉峪关市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所所长任枫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任枫多次驾驶房产管理所监管企业车辆接送小孩上学。任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处原副处长王喜平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7月18日,杨某某、肖某某通过介绍人送给王喜平4.8万元,托其为案件说情。王喜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收受礼金予以收缴。

  4.兰州新区西岔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彭维喜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发放加班费问题。2013年7月30日至8月3日,卫生院组织职工赴会宁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之后赴平凉崆峒山公款旅游,并向未参加学习、旅游的职工发放加班费。彭维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公款旅游支出和发放加班费予以收缴。

  5.平凉市静宁县安监局原局长张永宏、副局长谭廷献违规收费、发放福利问题。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静宁县安监局向企业违规收取管理费38.848万元,用于发放补助、福利等。张永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谭廷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狄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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