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月7日讯 1月5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15年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一),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华峰,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丽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陇军,省水利厅副巡视员张世华就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分别介绍有关情况,并共同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杨陇军介绍了2015年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
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涉及到省卫生计生委的有: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在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县级医院建设重点专科项目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三项工作。
一是关于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完成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计生特殊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将再次提高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纳入了2015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为此,省卫生计生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下发《2015年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范围、资金渠道和工作进度,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按照“四权分离”的工作机制,确保扶助资金纳入“一折统”,以直通车形式发放到户到人。建立特殊家庭信息档案管理系统,将失独家庭个案信息、一对一帮扶档案、各类扶助政策落实等信息纳入系统子项目,建立动态监测、到期预警机制,确保精准帮扶。省财政列支6194万元,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补助从每人每月城镇270元、农村150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月城镇340元、农村1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并为失独家庭发放一次性2万元补助金,同时再次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有效缓解了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截止目前,失独一次性补助资金5658万元(省级资金4526.4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131.6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资金3831.24万元(中央资金1777.6032万元,省级资金1642.9095万元,市县配套410.7273万元)已全部发放。
二是关于在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县级医院建设重点专科项目完成情况。
2015年1月起,甘肃省率先实施以病种为基础的分级诊疗政策,通过城市大医院医生和新农合基金下沉,引导患者下沉,让基层群众就近就医,解决因看病远致增加看病以外的经济成本的问题。在病人、医生都下沉的情况下,县级医院的硬件基础、信息化建设及人才培养成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015年,省政府将我省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列入了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5年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选定了永登县、榆中县、靖远县、会宁县、甘谷县、秦安县、武山县、民勤县、民乐县、庄浪县、静宁县、瓜州县、宁县、镇原县、陇西县、临洮县、宕昌县、成县、康乐县、舟曲县这20个县医院建设重症医学科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每个县医院补助250万元,共投入资金5000万元,对项目县医院重点专科的设备、人才、信息化进行了建设。2015年2月,省卫生计生委组织有关专家制定重症医学科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的建设标准并下发;3月省卫计委召开县级医院重点专科项目启动会;4月省财政厅联合省卫计委对项目县医院进行督导;10月,省卫计委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县医院进行验收评估。截止2015年10月,20个项目县医院的两个重点专科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重症医学科共收治病人2463人,其中,治愈1919人,转诊218人,治愈率达78%;投入使用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共收治病人2023人,其中,治愈1886人,转诊84人,治愈率达93%,有效提高了当地重症救治水平。
三是关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完成情况。全省新农合工作自2003年开始在部分县区试点,2007年基本实现了全面覆盖,截止到今年,新农合制度已在我省运行了12个年头。我省从08年起严格执行国家筹资项目提高相关政策将政府补助标准由2008年的80元/每人提高到2010年的120元/每人、2011年的200元/每人、2012年的240元/每人、2013年的280元/每人、2014年的320元/每人,2015年的380元/每人。按照《2015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提高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实施方案》规定,2015年全省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70元(含个人筹资90元),比2014年提高60元。2015年全面完成新农合筹资方案规定任务,其中各级财政补助由320元提高到380元(中央财政补助268元,省级财政102元,市县财政1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为90元。随着这项惠民制度的不断完善,全省参合人数、参合率、人均筹资水平都不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