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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再次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

2016-01-07 15:38:50 来源:中国甘肃网 作者: 责任编辑:狄东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2015年甘肃省为民办实事

  中国甘肃网1月7日讯 1月5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15年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一),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华峰,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丽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陇军,省水利厅副巡视员张世华就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分别介绍有关情况,并共同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郭华峰介绍,全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办实事任务和再次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任务于2015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也使得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

  (一)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0%、达到380元(其中,保障标准最高的兰州市五区为515元,最低的天水、白银、平凉、庆阳、定西、陇南、甘南、临夏等8个市州的47个县为310元)。全省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达到328元(月补助水平最高的兰州市城关区为448元),保障人数85万人,全年共发放资金33.46亿元。

  (二)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1%、达到2434元(其中,实行城乡低保一体化的兰州市城关区保障标准最高达到6180元);全省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1%、达到129元。同时,在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决定再次将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75元、即年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300元;二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34元、即年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808元,全省136.9万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政策的兜底作用,为全省精准脱贫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15年全省农村低保保障人数330.6万人,全年共发放资金57.52亿元。

  (三)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514元,市、县配套资金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提标后全省农村五保年人均供养标准最达到4114元以上(其中,五保供养标准最高的嘉峪关市达到8204元/人·年),全省共有农村五保供养人员12.5万人,全年共发放资金5.14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 责任编辑:狄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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