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已处罚200余名拒不整改违法行为电动车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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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已处罚200余名 拒不整改违法行为 电动车业主
中国甘肃网3月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梁峡林)近年来,从新闻报道中经常能看到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引发的火灾事故,针对此类问题,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在2月28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相关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提问。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已成为消防安全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甘肃省消防条例》在第四十条列出了专门条款,明确规定禁止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禁止电动车进入载人电梯。甘肃省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常态化深入居民楼院、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近年来,共排查建筑1.5万栋,清理违规停放充电行为1.2万处。去年10月《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先后督促业主自行整改问题1000余次,对200余名拒不整改违法行为的高层住宅电动车业主,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处罚,对300余家未落实制止和报告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此外,甘肃省还制定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对充电场所建设选址、电气线路敷设、日常运维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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