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甘肃省司法厅创新人民调解机制为民办实事
原标题:【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我为群众办实事】
守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省司法厅创新人民调解机制为民办实事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崔亚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
2021年以来,全省司法系统立足基层,围绕稳定和谐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开展为民办实事,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利用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深入群众的优势,在基层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
为守好“源头”、把好“茬口”,我省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村居(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省共设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1114个,培育创建个人调解工作室440个,指导全省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10万余名人民调解员,采取“普遍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要求,全面排查、精准掌握影响本地区、本系统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2021年5月5日上午,杨某在平凉市泾川县丰台镇通尔沟村三八路口和同村村民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当场死亡。当事双方因赔偿问题,纠纷进一步激化。为及时化解纠纷,泾川县丰台镇司法部门主动介入,在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王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开展民事赔偿调解,多次组织镇村两级调解员进行调解。由于杨某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远超王某能够承受的支付能力,前两次调解没能成功。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并没有放弃,继续积极走访入户劝解,结合王某的家庭实际及现有的赔偿标准耐心调处,争取杨某家属的谅解,经过多次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了谅解,调解成功。
把基层基础工作做扎实了,利益关系得到协调,思想情绪得以理顺,社会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就能得到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冲突就能得到有效疏导,社会和谐也就有了牢固的基础。
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司法系统指导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案件81859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8%,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县(市、区)。
同时,全省司法系统围绕民生领域优化公共服务办实事。立足新发展阶段,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紧紧聚焦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着力满足群众法治新需求,打造“全方位”服务平台。全省建成96个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8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756名律师、36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17427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全省司法系统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搭建法律服务“云平台”,开通“甘肃法律服务网”手机客户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办”“指尖办”。2021年以来,12348热线服务量达20余万条,让人民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快捷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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