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被中央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2017-2020)
12月15日,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平安中国建设140个先进集体、129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授牌命名60个平安中国示范市和160个平安中国示范县,授予73个市县“长安杯”。酒泉市作为甘肃省唯一入选市(州),被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2017-2020)”,酒泉市委书记王立奇参加表彰大会。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酒泉
坚定不移守好甘肃“西大门”
——平安酒泉建设五年工作综述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近年来,酒泉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着力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全力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清朗,全面构建起了以平安村(社区)为基础、平安行业为支撑、平安县(市、区)为基本面的“大平安”工作格局。2017年以来连续四年被评为“平安甘肃建设优秀市(州)”;2019年被确定为中央政法委联系点;2020年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批试点城市,创新探索的“一办四室一中心”“三社联动”等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验在全国范围交流推广。
五年来,始终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政治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维护稳定的意见》,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全面防范和抵御渗透破坏活动,深化反恐怖反分裂斗争,持续巩固了重大政治安全事件、宗教极端事件、暴力恐怖事件“零发生”的良好局面。全市170个村(社区)成功创建省级以上无邪教示范村。建立“三位一体”重大节会活动维稳安保新机制,圆满完成各项重大维稳安保任务。持续开展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不断加强重点人员和特定利益诉求群体稳控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全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率始终保持在98.5%以上。制定《酒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在两个“全覆盖”基础上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19家,实现稳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五年来,始终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社会风险防控水平显著提升。
制定《关于推进全市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以智能化技术防控网、常态化治安巡逻网、精准化风险预警网、明晰化公共安全网、多元化社会共治网、专业化维稳处突网“六张网”为重点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投资1.92亿元,建成市县两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共享平台,新建和改造城乡视频监控9894路,基本实现城乡公共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持续壮大专业化巡防队伍、专职综治员队伍和专业应急处突队伍,群防群治队伍达到5.6万人,治安防控、应急处突水平有效提升。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共依法打掉涉黑组织2个,涉恶犯罪集团26个,涉恶犯罪团伙41个,破获各类涉黑涉恶案件668起,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明显增强。
五年来,始终以保障公共安全为关键,社会治安形势逐年向好。
持续强化公共安全管控,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专项检查和服务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各类安全隐患,全市未发生有影响的公共安全事故、群死群伤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常态化开展严打整治,组织实施打击“两抢一盗”侵财性犯罪、非法集资、新型网络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有力震慑了犯罪,社会治安持续向好。2020年全市刑事案件发案较2015年下降47.2%,受理治安案件下降60.7%。排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134个,对14个社会治安问题相对突出的乡镇实施市级挂牌督办,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五年来,始终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本导向,市域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显现。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市域社会治理“1+N”制度体系,确立“建好一个指挥中心、织好一张治理网络、形成一个服务集群”目标,探索推广以“一个中心一张网”为路径的市域社会治理模式,构建中心指挥、网格辐射、基层共振的全周期社会风险防控机制,夯实筑牢了平安酒泉建设基础。全市共建成市、县、乡、村四级573个多功能实体化运行综治中心,开展“一站式”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率多年保持在98.5%以上。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城乡三级网格服务管理标准化机制,78个乡镇(街道)配齐配强政法委员,全市5933名专兼职网格员下沉4011个三级网格,创新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探索实践服务“零距离”、治理“微共振”、诉求“全响应”,努力形成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服务下延的市域治理新格局。
五年来,始终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平安建设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党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平安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属地主责、部门主管的领导责任体系,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行业部门全覆盖的平安酒泉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一办十组”组织机构,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持续完善平安酒泉建设统筹协调、请示报告、调查研究、督导考评等长效机制,不断健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项组推进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等议事平台,有效提升平安酒泉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年来,始终以依法治理为基本遵循,法治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市86个村(社区)创建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完善权力清单、监督管理、惩戒问责等制度,不断提高执法司法质效。涉法涉诉信访实现“五年连降”。逐步规范司法救助,累计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1834万元。创新推出“柔性执法”、“专案专办”、“一站式”诉讼、跨区域远程诉讼、公益诉讼等一大批便民利民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展现出新作为。不断完善执法司法监督配套机制,建立律师参与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执法巡视,加大案件评查力度,累计评查各类案件7204件,有力推动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执法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覆盖政治轮训,不断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统筹推进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政法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
“十四五”时期,酒泉市将立足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这一重要区域定位,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酒泉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统筹推进,坚持主动创安、科学治理,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酒泉贡献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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