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举办2021年度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培训班
11月29日-12月5日,酒泉市举办2021年度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战实训培训班,认真学习了《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酒泉市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酒泉市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集中研究解决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有力提升了全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
酒泉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开班式上,酒泉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司法救助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体系。开展司法救助是彰显党的人民情怀、为民本质的具体实践,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各县(市、区)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健全本地本部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强化对部门单位履职尽责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市司法救助工作高质效开展。二要严格落实要求,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我市国家司法救助流程分为告知、申请、审查等9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分别规定了严格的要求。政法各单位要在审查、审定环节做到“五有五必须”,从源头上防止人为造假、虚构救助案件套取救助资金等问题发生;在审核环节做到“六必查”,通过“六必查”既防止申请人视救助资金为“唐僧肉”而突破政策申请,又防止政法部门怠于履行职责而以救助代替执行的问题发生;在发放环节坚决执行“三到位”,有效防止截留、冒领、吃拿卡要等问题发生;在归档环节注重“十要素”,有效提升全市司法救助卷宗质量,使司法救助归档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三要注重协作配合,推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规范使用。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政法各系统也分别对国家司法救助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但在司法救助实践中,政法各单位仍要坚守国家司法救助原则,准确把握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坚决防止重复救助、超标准救助、扩大范围救助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加强政法各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相关案件信息共享,统筹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切实保障救助资金在我市公平、公正、公开使用。
此次培训班以有效解决司法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为抓手,结合全市2021年度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集中会审进行实战实训,有力提升了培训对象操作应用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相关新闻
- 2021-12-08徐志强在瓜州县调研政法平安建设工作
- 2021-12-07阿克塞县温室大棚绿意浓 设施农业促增收
- 2021-12-07酒泉瓜州:创新方式拓展效能
- 2021-12-06敦煌文化“朋友圈”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