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 甘肃省高考不分文理科 实行“3+1+2”模式
原标题:2024年起
我省高考不分文理科 实行“3+1+2”模式
中国甘肃网9月1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掌上兰州·兰州晨报首席记者武永明)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9月15日召开的“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今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的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自2024年起,我省高考不分文理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招生录取方式
自2024年起,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即依据考生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采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两种招生方式,实行文化素质+技能测试方式。未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以及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职业院校学习。
高考科目安排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年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其中,“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即:
“3”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
“1” 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
“2”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
●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
● 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从4门中选择2门)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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