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耀明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1-09-14 10:48
来源:天水日报 编辑:赵满同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杨耀明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9月1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
杨耀明为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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