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发 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原标题:《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发
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中国甘肃网7月5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近日,《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省政府印发实施。《预案》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应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据悉,本《预案》是全省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省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预案》提出,全省要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全省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整体合力。按照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委予以支持。超出属地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突发事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由事发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不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应对。
可预警的突发事件,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风险分析评估,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强度、影响范围以及次生、衍生事件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预警级别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等。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迅速收集事件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调动应急队伍赴现场处置,营救涉险群众、救治伤病员,全力控制事态发展。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省政府或突发事件省级应急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最迟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后续动态信息发布、新闻发布会应制定具体方案,根据突发事件态势、应急处置等情况,按计划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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