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印发实施
原标题:《甘肃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印发实施
中国甘肃网6月21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6月20日记者获悉,《甘肃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预案》提出,对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等,省森防指应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森防办报告。
《预案》明确,森林草原火灾分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四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必要时可报请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予以协调和支持。对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等,省森防指应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森防办报告。
《预案》提出,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当居民点、农牧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当地政府应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查清受威胁村社、林场及重要设施分布情况,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保障条件。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对在火灾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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