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支持服务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企业试行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
原标题:我省支持服务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企业试行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
中国甘肃网6月1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全媒体记者 杨昕)近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支持服务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支持服务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试行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并由企业兑现相关待遇。
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通知指出,鼓励小微企业主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或职工个人培训补贴。面向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实施以工代训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各地要积极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计划,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各地要大力推进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的原则,支持企业申请备案,通过备案的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企业职业技能评价规范,对本企业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技能进行评价,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将证书信息按程序报国家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全国通查通用。鼓励企业根据评价结果,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兑现相应的薪酬待遇。
拓宽企业技能人才发展空间
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试行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并由企业兑现相关待遇。
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各地要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对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的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省内企业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照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不同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对审核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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