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六月底前四个试点地区户籍证明、养老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结算“跨省通办”
原标题:我省出台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六月底前四个试点地区户籍证明、养老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结算“跨省通办”
中国甘肃网6月7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 6月4日记者获悉,《甘肃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 《方案》明确,6月底前,我省将以兰州市、兰州新区、定西市、临夏州为试点地区,实现户籍证明、养老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结算“跨省通办”。
优化就业环境促进就业创业
《方案》明确,我省要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取消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档案转递至原户籍地或就业单位集体委托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全面推行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评价主体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现“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
6月底前,以兰州市、兰州新区、定西市、临夏州为试点地区,以外出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通过网上受理和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户籍证明、养老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结算“跨省通办”。对我省退役士兵和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标准,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争取年底前完成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网上申报、审批和发放。通过大数据比对可以核验的资料,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单独提供。
实现就业补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在线办理
《方案》提出,全省要梳理相关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等事项业务网上办理,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等事项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惠企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公开“跨省通办”政务事项非税收入收费清单,依托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缴款渠道,推动实现非税收入全领域“跨省通缴”。推动水电气暖、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清单之外不得另设审批事项、不得再设负面清单。重点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商业银行5个领域收费开展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落实减费降费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9月底前,出台有关清理规范城镇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实施方案。
公办养老机构向其他失能失智老年人开放
《方案》确定,全省要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对涉及省列重大项目、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许可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审批、快速发证的“四快模式”高效办理;对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9月起在兰州市率先推行,2022年在省内全面推行;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权限向市州一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
年内出台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管理办法,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向其他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开放;将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相应救助范围;推行城乡低保线上线下“结合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期间社会救助“简化办”、急难型临时救助“先行办”。9月底前实现甘肃政务服务网省市县乡村全覆盖。年底前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
相关新闻
- 2021-06-07【短视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甘肃:深化“放管服”改革 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 2021-06-07甘肃省下发《通知》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
- 2021-06-03高台: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放管服”改革走深走实
- 2021-03-30【专题】深化“放管服”改革 促营商环境提质提标
精彩推荐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