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成效明显
原标题:甘肃酒泉: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成效明显
督促同级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95场次,回复涉及“一把手”廉政意见102人次,约谈“一把手”224人……
酒泉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专责,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积极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切实以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促进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酒泉市纪委监委将“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督促各级党组织和“一把手”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向纪委述责述廉制度,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一把手”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1-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742场次。
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以案促改在加强党内监督中的“疫苗”作用,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强化监督,编印了“一把手”违纪问题警示录,直送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学习警鉴。通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党史学习教育、典型案例剖析、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廉政党课等形式,增强各级“一把手”纪律规矩意识,引导其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依法依规决策用权,廉洁自律筑牢防线,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至目前,共对12名新任“一把手”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同时,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审核程序,严把“一把手”岗位选人用人廉洁关,突出抓好在职“一把手”或拟提任“一把手”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高效。强化换届风气监督,对涉及违反换届纪律、换届人选的信访举报,尤其是“一把手”的信访举报优先查处,快速完成线索研判、提出处置建议。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共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3人次。
市纪委监委突出专责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围绕重点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动议随意、决策专断、权力乱用和执责虚化等问题。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主动立案查处10人。
“‘一把手’监督,要突出巡察监督。我们紧盯责任落实、重要事项、权力行使,着力发现“一把手”违规用权、违规用钱、违规决策等方面突出问题,形成强大震慑。”据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在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中,酒泉成立了4个巡察组,采取常规巡察、提级巡察、“回头看”与指导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点任务开展巡察。
市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优化组建了4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5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驻在部门单位的监督。前4个月,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列席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会议92场次。
市纪委监委定期对涉及“一把手”的信访举报、处理问责情况进行统计,从违纪违法类别、行业、特点、行为、职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把脉问诊”,全面掌握地区、部门、行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准确研判全市政治生态提供准确参考。
同时,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助力监督作用,结合监督执纪工作实际需要,规范整理10大类16项内容,全面摸清干部的“廉政家底”,动态更新档案内容,使完善廉政档案的过程变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过程,及时发现廉政风险点,做到早教育、早纠正。
针对各级“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以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市纪委监委采取提醒约谈的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对轻微违纪给予组织处理的“一把手”,面对面指出问题、点对点剖析问题,列出详细问题清单,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做到小病即治、小错即纠。
此外,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严格的主体责任考核倒逼“一把手”正确履职,不断健全完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方式,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初,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中,对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5个领导班子和52名领导干部降低考核等次,有效发挥了考核“指挥棒”作用。
(来源:甘肃省纪委监委,编辑:张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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