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1+5+15+N”四级清单管控体系 甘肃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
原标题:建立“1+5+15+N”四级清单管控体系
甘肃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
一个区域应该发展什么项目?产业结构如何更优化?……如今,这些问题在甘肃有了更明确的答案。
据了解,2020年12月30日,甘肃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三线一单”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发布实施,标志着甘肃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正式建立,为今后空间规划、产业政策、项目发展等提供了“绿色标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建立清单管控体系,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据了解,甘肃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围绕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4个维度,分省级、五大片区(祁连山内陆河片区、中部沿黄片区、南部秦巴山片区、甘南高原片区、陇东陇中片区)、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842个环境管控单元构成“1+5+15+N”四个层级,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建立四级清单管控体系,通过强化分区管控、制定差异化环境准入要求,突出精细化管理,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甘肃将“三线”确定的各类分区边界,与区县、乡镇街道等行政边界相叠加,综合划定了842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491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这一区域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以生态功能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263个,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和城镇规划区、各级各类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及工业集聚区等开发强度高、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这类区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承载区,主要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88个,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这个区域以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功能的协调融合为主要目标,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为确保“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甘肃加快推进建立完善数据应用平台,将“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进行落图,推进“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管理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集成数据管理与综合运用、智能分析与应用服务等功能。
同时,建立跟踪评估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并严格遵循“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准入要求。组建“三线一单”技术专班,统筹做好全省“三线一单”成果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及时将“三线一单”成果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切实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应用实施。
此外,甘肃还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协调。在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重大项目布局、执法监管等方面,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全过程。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规范和引导开发建设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结合“三线一单”成果,甘肃省提出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形成以“三线一单”成果为基础的区域生态环境评价制度。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成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总体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汪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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