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甘肃机动车驾驶人可学法减分

新华网兰州2月26日电 (王生元)25日下午,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新闻通气会通报,甘肃将于3月1日起,在兰州市、嘉峪关市、天水市试点运行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4月1日起,该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在全省实施。
据悉,“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可通过参加网上、现场学习考试或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晔介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网上、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和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一次减免1分;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分别达到上述要求的,累计最高减免6分。
贾晔还提到,有七类情形,记分将不予受理减免。例如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等。
目前,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甘肃认真评估考试需求,扩容升级现有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软硬件资源,建设互联网平台人脸识别比对系统,网上学习和考试准备工作已就绪。该学法减分系统的运行,旨在切实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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