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9个方面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文节日期间价格这样监管
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价格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市监竞争发〔2021〕6号)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相关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着眼保障人民群众就地过年和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加大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让人民群众度过温暖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
着重加强
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监管
加强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巡查监测,密切关注价格波动。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生活必需品,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主动加强与发改、交通、商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生活必需品联保联供机制,形成生活必需品稳价保供合力,保障生活必需品运输通畅、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第二
着重加强
防疫物资和疫苗接种服务价格监管
持续加强口罩、检测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密切关注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政策落实情况,坚决查处借疫苗接种服务乱收费行为,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第三
着重加强
核酸检测服务价格收费监管
强化核酸检测机构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价格收费政策,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指导第三方检测机构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利用服务套餐等手段强制捆绑收费、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增加群众负担。
第四
着重加强
线上平台促销行为监管
加强对各大电商平台的年货价格监管,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明码标价行为,重点打击虚标原价、虚假宣传、虚假折扣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针对就地过年群众外卖需求扩大情况,指导外卖平台在开展满减、发放红包等活动中,履行价格承诺。规范外卖平台配送费政策,严禁不合理加价,切实让利消费者。
第五
着重加强
文化旅游市场价格收费监管
针对就地过年群众周边游需求集中释放,严厉查处景区门票不执行政府定价、不落实减免优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化景区门票明码标价。加强行政指导约谈,坚决制止住宿、餐饮企业“坐地起价”“随意加价”等行为,倡导诚信经营。密切关注春节期间文化娱乐市场价格,特别是演出、展览等领域“天价票”问题,满足群众旅游休闲需求。
第六
着重加强
交通运输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不落实小型客车通行费免收政策的行为,方便就地过年群众出行。加强对网约车平台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价格政策的行政指导。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监管,降低生鲜电商、商超配送企业的物流成本,确保货运物流畅通。
第七
着重加强
电信资费监督检查
推出就地过年流量、通信优惠政策的地区,提醒告诫电信运营商不得附加使用条件、强制搭售其他产品、强制服务并收费。严格要求电信运营商履行价格承诺,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借机变相提高套餐价格,满足人民群众远程拜年、视频聚会、线上文娱消费等节日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第八
着重加强
铁路民航退改票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号召,加强对铁路、民航、公路等领域相关企业的行政指导,严格落实“免费退改”“免收退票费”等政策,不得擅自变更价格政策适用条件,把好事办好。严肃查处不落实免费退票政策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出行便利有序。
第九
着重加强
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和规直打传
强化日用品、食品、“保健”类商品监管,依法查处仿冒商品包装装潢的混淆行为,依法查处普通商品宣称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查处促销信息公示不明确、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细化监管举措,确保近期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重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价格监测,密切关注价格舆情,提高市场巡查频次,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妥善处理投诉举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认真做好总结,在报送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总结时,重点突出近期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重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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