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法院判决一起利用抖音平台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案
原标题:白银区法院判决一起
利用抖音平台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案
1月4日,白银区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称:近日,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一起利用自媒体抖音平台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案件。
2019年12月间,被告人杨某乙与被告人杨某甲及其所在的杭州某光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美瞳)有关人员商议后,由被告人杨某甲注册了一个专门科普美瞳,昵称为“凡叫兽”的抖音账户。2020年4月至8月间,杨某甲、杨某乙为博取网民眼球,利用“凡叫兽”抖音账户发布捏造的有关甘肃康视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产品“伊娃爱”“缇娜”的虚伪视频4段,该虚伪视频发布后被大量点击观看并转发,对甘肃康视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在上述视频发布期间,甘肃康视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产品“伊娃爱”“缇娜”的部分销售商因受虚伪视频的影响而销售量锐减;造成甘肃康视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为1505595.87元。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行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继续连带赔偿被害单位甘肃康视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757595.87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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