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澄清正名 让监督有力度更有温度
通讯员 黄俊峰 李祯珍
今年以来,肃南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进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肃南县党员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激励担当作为。
县纪委监委本着既对组织负责,也对党员干部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核实、谁澄清”原则,对失实举报,经案管室汇总、分析、研判后,分派至对应乡镇纪委、办案科室。案管室持续跟进,对需要进行澄清正名的问题线索办理程序进行指导、把关,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进行审定。通过召开澄清正名反馈会、下发了结告知函等形式,面对面向被诬告干部所在党组织和本人进行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并及时跟进了解澄清后的效果和反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回访,了解其工作表现、思想状态,消除其顾虑,巩固澄清工作效果。
同时,为从源头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肃南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宣传力度,利用“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清风肃南”微信公众号等前哨优势,提高《规则》知晓度,让党员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合理合法信访,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同时通过利用造谣诽谤诬告典型案例开展“反面警示”,以案释法、以案明纪,释放“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信号。
今年,共召开澄清正名反馈会1次、下发了结告知函21份,为19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打气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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