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共享单车还打运维人员 民警:破坏、盗窃、私占共享单车等属于违法行为
原标题:私藏共享单车还打运维人员
民警:破坏、盗窃、私占共享单车等属于违法行为
雁南路一十字路口,两位年轻人共骑在一辆共享单车上,既危险又不文明。
中国甘肃网10月2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本应该在兰州的共享单车,却被人私自带到了定西市临洮县。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当运维人员找上门时,私占车辆者居然出手打了运维人员。10月23日,记者从哈啰单车方面获悉,撬掉共享单车车锁、私自加装锁具、拆掉单车座椅、将单车丢入河里、私藏共享单车等等,这些看似是道德行为的问题,实际上已经触碰了法律的警戒线,有可能会被终身禁骑,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1 有人私占共享单车还打人
10月7日,哈啰单车运维人员小宋在兰州运营区外的定西市临洮县太石镇寻找失联车辆时,遇到一中年男士骑着哈啰单车,而且车锁已经遭破坏损毁。小宋立即上前沟通,就在他进行劝说并试图回收车辆的过程中,私占车辆者赵某打了小宋一拳后,丢下车子逃跑。
哈啰单车运维方面立即报警。10月19日,民警在兰州找到了肇事者赵某并将其带回定西。赵某对当时打人的举动很后悔,多次联系哈啰运维认错,希望小宋撤案。为了让赵某了解共享单车是公共财产,私占属于违法行为,小宋在决定撤案的同时,要求赵某找到一辆失联车作为“处罚”。赵某通过寻找失联车体验到了运维人员工作的不易和辛苦,表示以后会文明用车。
2 破坏、私占共享单车属违法行为
“破坏共享单车,这些看似只是道德行为的问题,但实际已经触碰了法律的警戒线。”办案民警说,“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以个人占用为目的将单车另行加锁、私自存放等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从业人士表示,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对公共财产权或者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同时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等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达到“数额巨大”(以30000元至100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别让兰州城市形象受损
今天你文明骑行了吗?10月20日早上,在雁南路一十字路口,一小伙竟然与女友同骑在了一辆共享单车上。这一“花式叠罗汉”骑车的危险场景让路过行人纷纷摇头,安全隐患大不说,还很不文明!哈啰单车相关运维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引领塑造社会健康、文明风气、助力规范有序的城市管理是共享单车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针对用户违规骑行现象,他们已推出“文明驾照分”制度,不文明用车行为将影响驾照分分值,驾照分扣计零后将终身无法骑行共享单车。同时,哈啰共享单车也鼓励市民能在哈啰单车APP上反映破坏单车的问题,参与反映问题的用户可以获得免费骑行卡和信用分数奖励。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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