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式”整改
原标题:我省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式”整改
中国甘肃网10月15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10月14日记者获悉,《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提出,全省要对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实行“清单式”整改,运用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
《意见》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高层建筑审批工作,依法加强建设工程规划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对未经依法审核消防设计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要对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实行“清单式”整改,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高层建筑产权单位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人员不应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灭火、通讯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实行24小时值班。
《意见》明确,我省将对违反城市消防专项规划造成事故或隐患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回车场、消防扑救场地进行绿化或设置景观设施,严禁遮挡自然排烟窗口、消防救援窗口等设施。高层建筑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对高层建筑内场所分别制定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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