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用好谈话函询让“小病早治”
甘肃张掖网肃南讯 “对你就函询问题作出的书面说明,经会议研究予以采信。希望你能够正视群众的反映,不要有负面情绪,也不要辜负组织对你的信任,继续扎实做好工作。”近日,肃南县纪委监委对一名被函询对象进行面对面反馈,同时,提醒他不仅要正确对待监督,更要经得起监督。“非常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我也会正确对待群众反映加强自我管理,今后更加努力工作。”被函询对象说到。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谈话函询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建立函询、采信、了结、反馈、复核的闭环工作链条,严防“一函了之”“一问了之”,让“红脸出汗”变得更加具体。对有违纪苗头或存在“微腐败”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教育,对函询对象如实说明问题,且证明被反映问题不实的予以采信了结;对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要求再次进行说明;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对不重视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对组织提醒无动于衷的,严肃处理。谈话函询结束后,要求被谈话函询对象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就函询情况作出说明,并将谈话函询有关材料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确保谈话函询真正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下发函询通知书17份,了结告知5人次。
“谈话函询作为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是把监督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重要基础。对问题线索简单,反映问题中无明显违纪违法问题或经了解可能存在诬告陷害类型的问题,运用谈话函询一方面充分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和关爱,另一方面相对以往事事核查,不仅提高了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也降低了办案成本。通过谈话函询,让存在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说清问题,自我反省,还可以对干部起到提醒和警示作用。”肃南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常海明 安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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