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白银市采取有力措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原标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我市采取有力措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记者 贵富堂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态平衡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悉心指导下,全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认真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甘肃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规定,严格按照“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全市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市政府每年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开展为契机,组织和安排相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宣传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型媒体及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举办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及禽流感防治、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全市每年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3500余份,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张贴标语450多张;在沿河主要地段设置禁渔宣传牌5个,发放禁渔宣传单1200多张、一次性宣传纸杯5000多个。
科学监测,不断加大野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力度。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要求,不断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力度,明确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5个重点监测区域,12个监测点和3个方面的巡查重点。在此基础上,落实监测人员,强化定期监测,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告”制度和分管领导专班和负责人带班制度,采取点、面相结合的观测方式,明确岗位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开展分线路巡查和定点观测,按时严密监测本区域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动态,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控制。
严格执法,依法打击破坏保护鸟类和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我市位于黄河上游甘肃中部,黄河流经258公里,占流经甘肃总长的52%,过境河道呈S形,流域面积14710平方公里,是候鸟迁徙西部通道的必经之路。我市的寿鹿山、哈思山、铁木山、屈吴山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又是野生动物种群的重要栖息地,为确保迁徙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的安全,每年春、秋两季,在候鸟迁徙期间,根据候鸟迁徙停歇规律,积极组织森林公安、野生动物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鸟类分布区、越冬区、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护检查和监测,并对花鸟市场、养殖场、动物园、餐饮场所和药店,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和突击检查,依法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依法履职,认真做好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及野生动物救助工作。《甘肃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以来,截至2020年6月,全市共发生45起陆生野生保护动物伤害羊只事件。市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工作,及时安排林草部门立案调查,根据《甘肃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的规定,及时提出了拟给补偿处理意见。据统计,全市范围内救治娃娃鱼、猫头鹰、大鸨、苍鹰、艾鼬、雀鹰、猎隼、兔狲、红隼、白鹭、苍鹭、刺猬、草兔、野鸡、蓝孔雀等各类野生动物和鸟类50余只。
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行为。为正确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为民服务的要求,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截至2020年1月30日,全市已办理陆生野生动物人工养殖(驯养繁殖)许可证44家。其中:“零”养殖13家,实际养殖31家。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行为,市县(区)野生动物管理部门积极主动向驯养繁殖户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答复驯养繁殖户的咨询,并督促办理相关证件,基本做到了依法经营、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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