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 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访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肖铮
原标题: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 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访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肖铮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自2017年5月在甘肃启动以来,全省选聘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8013人,引入第三方技术机构93家,调查覆盖涉及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等对象单位共计33562家。在全省污染源普查定库数据基础上,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研究、工业废水废气排放、集中式治污设施布局分布、移动源污染减排、环境风险源识别等多个方面开展成果应用研究。
“污染源普查很重要!”省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肖铮说。污染源普查不仅是十年一次的重大国情调查,更是生态环境领域涉及面最广、力度最大、技术力量最强的基础性调查工作,对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为此,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切实发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定期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厅专题会,分阶段组织召开全省及片区普查工作部署会、工作调度推进会、领导小组联席会和工作协调会,听取普查工作汇报,研判工作形势,细化工作步骤,强化工作措施,深入研究推进普查各阶段各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
“这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肖铮说。在国家下达的清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初始数据基础上,省普查办再协调省工商、国土、税务、质检、农业、水利等部门,要到省级掌握的企事业单位名录,进行对比增补删减,最后再把名单分到各市县,各市县还需要进一步协调工商、电力、税务、水利、农业、国土、规划等多部门,再与当地各部门掌握数据对照,结合日常监管所掌握数据,建立我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底册。同时,为了便于开展普查工作,又细分成省、市、县、乡、村5级的普查区划。目前,我省确定的清查基本单位有106119家(国家下发77743家,省级补充5829家,市级补充13691家,县级补充8856家)。
“入户调查要求很细致。”肖铮说。普查员入户调查时,对企业的生产工艺、原料、产品、燃料、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排污口、锅炉、窑炉、能源消耗、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都要登记,企业大门、每根烟囱的地理坐标以及排污口的地理坐标都要标注,一家大型企业往往就要填写一二十张表。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一定要用好。”肖铮认为,目前,我省污染源普查数据已完成定库,结果已完成上报并通过审定,整体工作也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同时在普查数据基础上,编制完成《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深度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黄河流域甘肃段污染排放现状分析研究》等专题研究报告,对全省污染源的数量、分布、结构,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物排放量及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科学分析,总结了普查反映出的主要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特别是在当前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的背景下,针对普查出黄河流域甘肃段的水污染排放情况,通过对比流域水质监测数据,进行污染排放与水环境质量相应关系的研究分析,为摸清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底数及污染现状提供必要数据依据和技术支撑。下一步,我省一方面是要及时对接国家普查后续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好甘肃省的污染源普查公报编制、审核和发布工作;另一方面是要继续开展普查数据价值的深度挖掘工作,进一步推进普查结果向成果有效转化,重点从新形势下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重点产废企业污染防治管理、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等方面,形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各层级的、更多的应用成果,实实在在地为全省综合决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环境精细化管理等提供有效支撑,最大化地发挥出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作用。
相关新闻
- 2020-06-02甘肃省开展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 2020-06-01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保护整治行动启动
- 2020-01-10重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 甘肃省检察院通报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 2019-11-06武山县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