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生态家底 守护绿水青山——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综述
原标题:摸清生态家底 守护绿水青山
——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综述
庄浪县云崖寺水库。
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汇报会。
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座谈会暨普查指导员培训会在永昌县举办。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生态环境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2019年8月19日至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加快发展生态产业,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这一年,也正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在我省开展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作为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的重要国情调查,也是全面摸清生态环境家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始终坚持高点站位,把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为精准研判当前环境形势,摸清生态环境家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科学支撑,按照全面过硬原则,早谋划、细部署,真抓实干,系统开展我省境内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调查。
普查污染源
摸清家底夯实发展基础
2017年以来,我省近万名普查工作人员往返奔波在工厂车间、田间地头、街巷市场、河流水道等场所,从事着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要求,省政府于2017年3月29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正式启动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对普查内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时间进度、经费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3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具体明确了开展普查的工作目标、范围内容、时点要求、工作步骤、组织分工等,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州、县区分级负责,属地统一调查,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成立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生态环境、统计、水利、农业农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置普查专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普查办),按照前期准备、全面普查、总结发布三个阶段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年来,我省先后完成了清查建库、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宣传培训、数据入网合库、污染物产排放量核算、数据汇总审核、水平活动情况对比、质量核查评估、数据结果核定上报、档案规范整理、普查验收等重点工作。目前,普查前期准备、全面普查阶段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普查数据定库目标有效实现,普查整体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公报发布、成果应用等总结发布阶段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和收尾。
强化专业力量
对五大类污染源开展普查
与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第二次普查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要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主要对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五大类污染源进行全面普查,不但要摸清各类污染源的主要原辅料使用、生产工艺、治污设施运行等基本情况,还要掌握其结构、分布和污染物产生、排放等情况。污染源普查涉及的部门很多,涉及的普查对象众多,所需要的专业性也很强。
在国家普查办的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各地区高度重视、细致安排、有序组织、积极行动,扎实做好普查前期准备和全面保障,制定印发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普查目标内容、步骤分工和时点要求,按照标准要求选聘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8013人,引入第三方技术机构93家,强化普查专业力量,弥补技术薄弱短板。
同时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报请国家普查办确定永昌县、陇西县和灵台县分别作为国家普查综合试点、省级生活源普查试点和省级农业源普查试点地区,完成先行先试、经验推广等试点任务。
2018年12月,省普查办按照普查信息化保障要求,完成省级普查数据处理环境支撑建设、全省环保专网联通提速、普查数据移动采集终端配备及普查软件部署等工作。截至目前,甘肃省污染源普查分析展示系统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该系统将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果与环保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最终落实到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具体工作的精准化管理,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综合决策依据,提高我省污染源监管整体水平。
专人专责
全面提升普查业务水平
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全面提升普查人员和普查机构的技术业务能力和水平是保证又快又好完成普查工作的关键。
针对普查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省普查办分批次、分对象、分专题举办了22期培训班,对全省各级普查业务负责同志、师资力量和技术骨干人员开展了7000余人次的集中培训,系统讲解普查各阶段工作的实施内容、规定要求、步骤流程、技术方法和要点细则等。各市县级普查机构同步开展了普查技术培训,有效实现全省各级普查人员全覆盖。
为确保污染源普查对象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市县级普查机构以全省普查清查底册为依据,广泛动员镇村、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全面展开拉网式、地毯式清查;规范建立清查档案,将现场照片、营业执照、生产报表等重要资料拍照留存,确保不重复入户,各类信息一目了然。同时及时与农业、水利、住建、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对接数据,核定普查对象范围,统一口径,完成调查。
2018年2月至8月,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省普查办组织开展了全省清查工作。在对普查员进行4期省级清查培训后,全省普查员按普查小区登门入户,逐个摸底排查,对清查底册进行排重补漏,核实完善清查对象信息。为了确保清查结果质量,省普查办强化清查数据审核,举办全省清查数据集中审核会,对各地数据进行逐一审核。同时,开展省、市两级清查数据质量核查及县区级自查,确保清查数据质量。
三年三阶段
全面普查定库
普查工作要经过清查建库、入户调查、基本信息审核、产排污量核算、汇总审核、质量评估、数据核定等工作,最终确定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产出“一套数”“一张图”和“一套核算方法”,也就是全国污染源基本信息数据库、全国污染源分布电子地图及全国污染源排放污染水平等信息。
我省在国家下达的基本名录基础上,通过对比补充确定全省普查清查基本单位106119家。根据清查对象数量、网格化排查工作量和地域边界特点划分普查小区12194个。组织各级普查员开展拉网式实地排查和清查信息采集,确定全省入户普查调查对象20555个。重点选取省内具有代表性的480家普查对象,先行开展普查报表试填报工作,有效提高调查人员业务水平和熟练程度。组织一线普查员采取纸质报表手工填报留痕、普查移动终端信息化采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场入户、资料调阅、实地复核、数据采集等调查工作。
2018年12月全面完成普查报表数据的专网上报任务,并按照国家普查时点要求,于2019年3月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入网合库工作。组织开展了全省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比对核实和增补工作,对不同来源数据的120821个对象与普查基本单位名录进行逐项比对、梳理和核实,最终确定305家对象进行普查数据信息调查和补充入库。集中各级普查机构力量,于2019年6月全面完成五类污染源32024个普查对象的污染物产排放量核算工作。特别在2019年7月至9月期间,在全面完成国家普查办反馈问题核实整改的工作基础上,及时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联合开展4轮次普查数据集中审核与核实整改工作。
在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的同时,全面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质量核查和评估工作。在认真开展省市级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核查与评估的同时,全力配合国家普查办质量核查组、第三方评估组,顺利完成了对我省污染源普查整体质量的核查与评估。根据反馈的核查与评估结果,我省普查工作完成和数据质量情况较好,省级普查目标完成评估结果达到满分成绩,整体工作质量核查结果位于全国前列。
多措并举
有效实现普查数据审核提质
截至2019年底,我省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全面普查两个阶段工作顺利完成,普查数据定库目标有效实现。自2020年起,污染源普查整体工作转入到最后的总结发布实施阶段。
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要求,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通知》,按照自下而上原则逐级开展了16个市级、86个县级的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同时对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内容和标准,完成了普查省级自评估工作,并于2020年5月15日顺利通过国家普查办工作验收,验收成绩优秀,且我省普查整体工作得到了国家普查办验收组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严把普查工作质量管,聚焦污染源普查“全面、真实、准确”目标要求,坚持将工作质量控制贯穿普查全过程,严守普查数据质量生命线。
自2018年6月来,我省组织开展省级现场督查、技术指导和驻点帮扶10次,督导范围覆盖省内所有市州和县区。同时,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要求,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了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数据库基本核定4个阶段的省级质量核查和问题督办整改工作,范围覆盖所有市州,扎实做好了普查各阶段现场督导和质量核查。
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是在普查工作中要突出做好的工作。我省始终将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作为工作主线,采取多样化方式和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普查数据审核提质工作。一方面,针对国家普查办向我省反馈的26个批次29442条集中审核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分类,下发相关市州,组织开展查证核实和问题整改。另一方面,集中抽调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的40余名省级普查指导员和技术骨干,联合开展普查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工作。最终通过系列普查数据质量审核,省级审核下发整改结果53886条。
深度开发
有力推进普查成果转化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明确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是生态环境部门目前掌握的最为全面、详实的污染源状况信息,有利于全面分析甘肃省当前污染源基本情况,包括行业分类、占比、重点源分布、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技术水平、运行效率等信息,以及摸清整体环境问题主要成因。
自2019年起,省普查办已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研究、工业源废水废气、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污染减排、环境风险源等方面开展成果应用研究8项,具体为《黄河流域甘肃段污染排放现状分析研究》《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深度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甘肃省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排放清单及分析》《甘肃省典型区域污染源能源消耗情况分析研究》《甘肃省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现状及趋势分析》《甘肃省“十四五”移动源污染减排及柴油货车污染减排对策分析研究》《甘肃省移动污染源水平变化趋势分析研究》《甘肃省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分析研究》。通过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挖掘、开发和应用,最大程度地发挥普查数据的使用价值,使其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污染源排放清单、排污许可、环境信用体制建设、环境准入、重污染天气应急、污染问题精准施策等方面发挥重要基础数据支撑作用,对于今后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制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持续促进甘肃省生态环境治理改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为充分利用好污染源普查成果,更好地服务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应用工作总体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鼓励有关单位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工作任务和特点,通过自行开展课题申报研究等多种方式,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有针对有重点地进行课题研究,更大范围地发挥普查数据的价值和作用;二是普查机构在对全省污染源普查数据库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目标要求,针对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特别是黄河流域甘肃段水环境问题的精准识别与改善、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和减排方案的确定、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等当前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的管理需求,以“摸清源、找准源、量化源”为基本思路,提出可落地、可操作的管理支撑对策。通过上述定量化研究工作,实现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成果的深度开发利用,为我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固体废物管理等省级综合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促进精准化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甘肃省环境治理体系的优化。
合理利用
指导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
我省污染源普查成果应用研究工作整体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各有关单位自2019年底开始,根据甘肃省污染源普查数据结果,结合各自工作任务和需求,陆续开展了20多个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有效支撑了各单位的业务工作需要。二是有效对接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重点目标任务,编制完成《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深度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通过对污染源的数量、分布及结构、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物排放量及环境质量现状的分析,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总结了当前主要环境问题,并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的目标要求,提出了对策建议。同时,在国家推动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的背景下,编制完成《黄河流域甘肃段污染排放现状分析报告》,针对2017年黄河流域甘肃段的水污染排放情况,结合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对比流域水质监测数据,进行了污染排放与水环境质量的相应关系研究分析,为污染源的“准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和实现路径,为摸清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底数及污染现状,以及为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等提供数据依据和支撑。三是将继续与相关权威科研机构和行业专家进行充分研讨、交流、合作,将污染源普查成果充分运用到全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终期评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多项重要工作中去,为地方政府综合决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环境精细化管理等提供科学合理的数据支撑,真正发挥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作用。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时间长、涉及广、技术高,通过将近三年的普查工作,基本将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方方面面的数据都调查得一清二楚。通过普查,不仅仅可以掌握到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到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更可以利用普查数据去进行大数据分析,通过分析产排污的区域、行业等一系列特征,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引导生态环境管理逐渐向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方向转变,为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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