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五创新”打好引才育才“组合拳”
通讯员 邱海燕
近年来,高台县坚持把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主线,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激励等五项改革举措,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打好引才育才“组合拳”。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坚持以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推动中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导向,探索“实战型”模式和“传帮带”机制,为人才提供更多学习锻炼机会,帮助人才更好更快成长。实施名家领航行动,开展“名家、名师、名医、名匠”等选拔培养计划,采取“人才+产业”“人才+项目”“人才+基地”等形式,重点培养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和行业技术骨干。整合各行业部门资源,与省内外高校、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计划地开展大规模的人才资源培训。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制定《高台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办法》《高台县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人才办法(试行)》2个政策性文件,在引进教育卫生类急需紧缺人才的基础上,把引才范围向其他行业领域拓展延伸。实施“本土人才回流”工程,切实把眷恋家乡、热心家乡事业发展的人才引进来。全面推行“卫生人才人事代理、教育人才签约聘用、农业人才柔性引进、企业自主定薪聘请、人社部门定向考录、重点岗位挂职服务”等方式引进人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采取项目合作、短期兼职、培训指导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招商与引才并举,拓宽企业引才渠道,采取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式,鼓励企业以项目引才、以人才引才。依托县内重点产业发展,搭建学术研讨、主题论坛、教育培训、产学研发等交流合作平台,年内至少建立3个专家科研工作站,打造高端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逐步推行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制度,纠正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推行公平竞聘专业技术内部岗位等级制度,打破职称评聘终身制。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时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的要求。
创新人才流动机制
探索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人才自主选择的流动机制,打破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合理流动渠道,最大限度发挥人才效能。制定《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对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各类人才,在工资、职务、职称、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支持各类人才向乡村一线、项目一线、产业一线聚集,向更能发挥个人价值和作用的地方流动,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激励创新人才的相关政策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的有关规定,允许和鼓励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机构的科技人才在职创业。制定《高台县县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高台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名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高台县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等人才选拔培养办法,激励优秀人才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形成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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