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差异化县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精神以及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的要求,白银市5个县区均属低风险区,在“严防输入”的基础上,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取消市域范围内所有道路监测点,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保证车辆和人员正常通行。居民(村民)正常出入,小区(村)不再执行出入证、健康监测等限制措施。
2.继续加强三级网格管控责任,盯住“重点人”,做到“人盯人”。租房居住生活的外地来银返银人员,由所在社区或村委会落实好管控措施。
3.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自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起,全部恢复正常上班,做好办公场所消毒、防护等工作。
4.全市城乡居民赴外地务工、上学、出差等,由常住地社区、村委会开具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
5.来自市外低风险区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来自市外中风险区能够提供健康证明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人员,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来自省外高风险区的人员,必须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
6.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均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为与上述人员末次接触后的14天。
7.保留火车站、汽车站疫情防控监测点,入银人员出示甘肃健康出行码并健康监测,符合要求的正常放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通过健康甘肃手机APP、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和“健康新甘肃”微信小程序按提示申领。
8.企业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
9.酒店、购物中心、批发市场、便利店、餐饮店、理发店、农资经营、农贸市场等各类商业门点正常营业,实施场所消毒、人员防护等措施,控制人流、避免聚集。
10.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人员聚集性活动。
11.广大市民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12.继续严格落实县区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此前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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