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陇西县2月13日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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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陇西县2月13日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示
患者王某某,女,79岁,定西市陇西县人。2月13日,经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确认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现将病例患者行动轨迹公示如下:
患者为陇西县2月6日确诊病例陇西患者1、兰州市2月7日确诊病例患者2的密切接触者。
因患者与确诊病例患者1有密切接触史,末次接触日期1月28日,至2月11日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
2月11日9时许,接巩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通知,患者王某某和丈夫由儿子苏某陪同,1名镇干部、1名小区物业人员在马路对面疏导通道,步行前往巩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路上未接触其他人员。在巩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李某(二级防护)全程引导陪同下至放射室,由放射医生田某(二级防护)DR拍片,之后去检验科由护士史某某(二级防护)采血做血常规检查,因田某某医生阅片后,对DR片症状存有可疑,巩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遂联系救护车转送至县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诊断,期间做CT和血常规检查时由苏某某(丈夫)和发热门诊护士(二级防护)全程陪同,此间偶遇苏某某(患者孙女)、汪某某(孙女婿)和汪某某(重孙)三人,苏某某(患者孙女)曾短暂搀扶患者王某某,汪某某(孙女婿)和汪某某(重孙)与患者王某某近距离仅有语言交流,无身体接触,全程五人均戴口罩。检查后,因考虑患者王某某既往有慢阻肺、肺结核、肺心病史,生活无法自理,医生建议重新居家隔离14天。之后患者王某某和丈夫由救护车送至其家楼下,由苏某(儿子)搀扶回家,期间未接触他人。
2月12日,根据省级安排,对所有密切接触者采集咽拭子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当晚23时许结果反馈患者王某某咽拭子核酸检测初筛阳性。2月13日凌晨1时许,由县医院救护车接至县医院内三科隔离治疗。
密切接触者有患者王某某丈夫苏某某、儿子苏某、孙女苏某某、孙女婿汪某某、重孙汪某某5人由陇西县疾控中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外地密切接触者苏某某(孙子)和王某现居住兰州,已发协查通知,进行隔离观察。
定西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32-8212378
安定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32-8212895
通渭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32-5552501
陇西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32-6622566
渭源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32-4133390
临洮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32-2242521
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32-4862389
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32-7722489
陇西县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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