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委原常委、敦煌市委原书记詹顺舟受贿案一审开庭(图)
中国甘肃网1月17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今天上午,甘肃省白银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酒泉市委原常委、敦煌市委原书记詹顺舟受贿一案。
白银市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詹顺舟在担任酒泉市肃州区委副书记、玉门市市长、酒泉市政府秘书长、玉门市委书记、酒泉市副市长、酒泉市委常委、敦煌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土地使用权转让、资金结算、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配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房产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79万余元,以及美元52.8万元,欧元1万元,港币87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白银中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公诉机关出示、宣读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詹顺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在法庭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詹顺舟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白银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及被告人的亲属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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