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打造矛盾纠纷“阳光”调处机制
中国甘肃网12月18日讯(通讯员 杨建刚)今年以来,山丹县以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为基础,不断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实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工作机制,使矛盾纠纷在“阳光”下化解,县、乡、村三级调处机构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00余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0%以上。
该县依托县、乡(镇)、村综治中心建设,以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为基础,组建县、乡(镇)、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实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方面实现从受理交办向就地调处、从单打独斗向联调联处、从一般调解向依法调处、从被动参与向主动议事、从各方稳控向多方维权、从“无序上访”向“法治信访”六个方面转变,矛盾纠纷初访调解成功率同比提高61%,重访率同比下降39%。建立健全涉事乡镇和职能部门全程参与、全程调处、全程督办的联合调处机制,积极聘请人民调解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分类办结、销号办结。乡(镇)村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持续推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社会治理模式,通过“百事服务团”“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让群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矛盾纠纷在“阳光”下化解,矛盾上交、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和信访人缠访闹访等现象明显减少。同时,综合运用法律法规、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统筹协调各方利益,把刚性管控、柔性服务和理性调解有机结合,将依法调解作为“访调对接”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纠纷向情、理、法兼容、以法治为主转变,更好地推进信访事项矛盾化解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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