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自创区”优惠政策解读
原标题:“兰州自创区”优惠政策解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理 整理/图
为促进科技成果在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兰州自创区”)转移转化,提高技术源头供给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依据《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结合兰州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兰州高新区制定了《兰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
树立“四棒接力”思维力推科技成果转化
《方案》提出的建设目标是,设立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树立“四棒接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思维,着力打通“基础理论研究—实验室研究—中试放大及功能验证—工业化生产”四个接力环节,重点解决第三棒缺位或接力不足的问题,全力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带动力强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兰州自创区落地转化。到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0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0家,培养各层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人才至少100名,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00项以上,建成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转化平台
科技成果征集。开发“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系统”,链接科易网、兰州科技大市场等省内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企业需求、科技项目、科技专家等数据库,积极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征集科技成果,鼓励各类用户在网络系统实名注册,登记科技成果,逐步将全国乃至全球的优质科技资源纳入系统。
科技成果筛选。建设兰州自创区科技创新专家智库,建立科技成果筛选机制,对已征集的科技成果进行分类、评价、筛选,遴选出成熟度高、适于转化、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定期发布优秀科技成果和技术推广目录,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创业者等在区内进行投资转化。
科技成果交易。广泛开展创新论坛、科博会、科交会、项目路演等交流对接活动,为成果“提供方”和“需求方”实地对接提供沟通平台。建立科技成果专业化、市场化定价机制,指导科技成果所有方以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协议出让、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技术成果交易。
科技成果落地。将完成交易的科技成果列入跟踪培育对象,对完成实验室研究阶段的项目,引导投资转化方进入兰州自创区孵化器;对完成中试熟化阶段的项目,引导其进入企业加速器或直接落地产业园,培育和扶持科技成果在区内就地转化。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建设小试平台。对高校、院所、企业现有的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等进行资源统筹,按功能定位分类,构建开放共享的小试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方提供数据积累、工艺优化、二次研发等服务,提出适合中试生产和投放市场的产品路线。
建设中试基地。围绕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机构等,通过升级、自建、协同合作等方式,建设一批专业中试基地,开展样品生产、技术鉴定、批量试制、工艺熟化等服务。制定兰州自创区中试基地管理办法,对区内的中试基地予以验收、认定、挂牌,对中试机构的建设运行予以扶持。
建设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平台。面向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直接引进或联合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功能测试评价认证中心,专业提供功能认证、应用场景实测等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加入认证平台运营合作,为平台建设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兰州自创区对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给予资金支持。
培育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围绕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大数据应用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转化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择优培育一批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建立完善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评价体系,每年评选认定一批,实行动态管理。
在构建多元投资转化体系上,吸引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银行等投资机构加入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投资行列。对甄别筛选出来的科技成果,政府进行A轮投资,吸引社会资本进行B、C轮投资,加快企业创办和项目落地速度,帮助企业快速成长。
在壮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上,加强与兰州科技大市场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联合兰州科技大市场服务平台为区内企业提供成果推荐、技术引进、技术攻关等服务,促进优质成果优先在兰州自创区转化落地;引导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科技评估机构等,为区内企业开展技术引进、法律保护、专利代理、科技评估等专业服务;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提升跨区域技术转移能力。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
《方案》提出,在兰州自创区内建设专业中试基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平台的,建成运行后,经评审认定,按照建设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后补助;在区内建设重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认证平台的,按照建设总投资的50%,经评审,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根据中试和检验检测服务成果,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中试基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连续三年给予50万至100万元的机构运行经费补贴。
兰州自创区认定挂牌为专业中试基地的,给予5万元奖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通过CNAS认可、国家级CMA资质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认定为兰州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的,给予15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引进转化技术成果。企业引进购买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在区内实施转化,完成中试,正式投产的,按照产品中试费用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后补助。
对发展前景好、经济附加值高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经评审认定,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区内企业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加强新产品应用示范,促进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按照采购金额的20%,给予应用企业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贴。
科技人员持有科技成果并在区内创办企业落地转化的,经专业评价,政府引导基金给予A轮投资,并引导社会资本跟投。
支持成果转移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国际、国内技术转移转化品牌服务机构在区内设立总部或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经评估认定,连续三年分别给予15万、1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贴。
兰州自创区内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促成区内实际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0万元并落地转化,信誉良好的,以企业所得税高新区实得财力连续三年给予等额奖励。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转移转化示范机构的,按照省级奖励标准给予二次奖励。
探索科技成果产权改革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为切实有效打通政产学研协同创新通道,促进科技与经济、创新与产业紧密对接,探索科技成果产权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兰州自创区”)协同创新能力,兰州高新区制定的《兰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方案》提出,通过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托优势科技资源、龙头企业依托行业资源,联合投资机构等共建协同创新平台。到2022年,建成兰州自创区主导产业领域的技术研究院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设立符合兰州自创区产业发展、企业需求的科技创新工作站、企业科技研发中心;设立兰州自创区开放实验。
建设产业研究院。与中科院兰州分院、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等高校院所,围绕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建立产业研究院。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化实体运作,开展前沿技术、关键及共性技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兴产业孵化育成和人才聚集与培养。
兰州自创区引导、参与研究院建设,以货币、楼宇、土地投资入股、运行经费补贴等方式给予研究院配套支持,并在建设用地、项目与人才引进等方面为研究院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建立和实施研究院绩效评估制度,委托专业机构组织绩效评估专家组,定期对产业研究院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每3年为1个评估周期,每年评估若干领域的研究院,并及时公告评估结果。
建设科技创新工作站。高层次人才、技术团队、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围绕兰州自创区总体功能定位、经济发展方向、产业发展战略,为区内企业提供产品定位、技术培训、研发外包、技术创新路线咨询等服务的,经认定,挂牌设立为兰州自创区科技创新工作站。科技创新工作站每年与兰州自创区签订提供服务的合作协议,并进行目标考核。
建设开放实验室。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各类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可认定为兰州自创区开放实验室。鼓励开放实验室在完成正常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科研队伍、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与自创区内企业、研发中心、创业团队等进行资源共享。
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团组织等单位联合组建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为导向,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项目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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