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情况
原标题: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中央环保 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情况
记者 陈思 通讯员 阴家强
9月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7月13日至8月2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我市33批172件环境信访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迅速转交相关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查处,确保交办的信访案件保质保量按时办结,确保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群众满意。
172件环境信访问题中,西峰区70件,庆城县30件,镇原县26件,环县15件,宁县12件,合水县7件,正宁县5件,华池县2件,市级2件,华池县庆城县环县合办1件、华池县庆城县合办1件,合水县宁县合办1件。172件信访问题共反映251个环境问题,其中噪声环境污染68个、大气环境污染56个、扬尘污染30个、水环境污染28个、垃圾污染17个、生态破坏14个、油烟污染11个、土壤环境污染5个、其他类22个。在办理过程中责令整改120家企业,停止生产6家企业,查封扣押7家企业,立案处罚33家企业,处罚金额为167.9496万元,约谈3人,问责1人。
前期办理情况已经按要求进行公开,现将2件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1.受理编号2627:西峰区安定东路原冷冻厂1号住宅楼(彭阳春酒厂家属楼对面)煤房和院子被征为公路用地,住宅楼距马路不足5米,噪声扰民。另经常有路人随意进入楼道,在一、二楼拐角处大小便,臭味难闻(夏天尤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8月22日,西峰区政府组成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反映的西峰区安定东路原冷冻厂家属楼一层为临街商铺,二至五层为住宅,居住50户居民,该楼安装有单元进户门(已损坏未维修),无物业管理,环境卫生无专人清扫。经查,为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便周边居民出行,西峰区政府在老城区道路拓宽改造时将该家属楼煤房和院子征用,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实为该楼内两所托管学校的学生喧哗嬉闹声,楼内环境卫生较差也主要是托管学校的学生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造成的,因暑期放假学生暂未入住,楼内垃圾及排泄物已由居民自行清除。
处理和整改情况:工作组组织住户代表召开了现场座谈会,就存在问题与居民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工作组对两所托管学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加强学生管理,严禁在楼内大声喧哗嬉闹、乱扔垃圾及随地大小便;南街办在楼内张贴了环境卫生告知书,告知居民和相关人员禁止乱扔垃圾,保持楼内环境卫生整洁。
2.受理编号2643:污水处理厂在线仪表数据造假,偷埋污泥,化验室检测数据台账造假。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29日至30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庆阳市供排水公司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和2次取样监测,发现该厂存在出水水质在线检测数据达标、监测结果超标的问题,工作组对该厂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调查核实,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办理。庆阳市供排水公司南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含水率高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不符合填埋要求且无污泥暂存场所,该厂于7月20日将1车(约6吨)污泥拉运倾倒至董志镇北门村南坳组村民承包地。7月23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24日、25日、30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证实该厂拉运倾倒污泥的违法事实。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于7月31日立案查处,责令南区污水处理厂对倾倒在村民承包地的污泥进行了清运,拉运至西峰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并实施行政处罚(已缴纳)。工作组查阅庆阳市供排水公司南区污水处理厂的化验室自测记录,询问相关人员,7月29日至31日的出水水质自测结果均超标,与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结果一致,未发现造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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