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原标题:我省出台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最高可补助 30万元
制图:杨加丽
依托统一平台建立信用记录
●家政企业特别是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在“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上线2个月内,填写建立信用记录,提交当地商务部门审核。
●家政企业对已录用的家政服务员,要在“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上线2个月内录入并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对今后新录用的家政服务员,要在其入职后1个月内在商务部统一平台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对由其他企业流入的家政服务员,要求提供其历史信用情况并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原企业须如实提供相关信用信息。
增强诚信自律如实提供信息
●加大对家政从业人群的监管力度,增强个人诚信自律和文明守法意识。家政服务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如实向家政公司提供本人身份、健康状况、技能水平、有效住址等信息,入户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规范服务。
对失信者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建立家政服务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对失信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公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加大失信企业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支持各级商务部门和行业组织按有关管理规定,对失信主体实施降低信用等级、限制会员资格、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
建立信用档案可以获得补助
●对按照要求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与家政企业信用档案并上传至商务部统一业务系统的企业,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补助:大型家政企业(拥有固定员工300人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以及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以不高于3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中型家政企业(拥有固定员工200人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以不高于2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小型家政企业(拥有固定员工100人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以上)以不高于1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他家政企业(拥有固定员工50人以上或年营业收入达100万元以上)以不高于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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