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专项治理违法违规及不文明养犬行
原标题:为期一年,我省专项治理违法违规及不文明养犬行为重点整治犬只不登记、不免疫、犬吠扰民、恶犬伤人等
中国甘肃网7月2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梁峡林)“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养犬日益增多,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明在7月22日下午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即日起至2020年7月中旬,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整治犬只不登记、犬吠扰民、恶犬伤人等
李明说,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养犬日益增多,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安全、环境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规范城市养犬行为,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和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从7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中旬,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城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将以“杜绝犬患、促进和谐”为目标,重点整治犬只不登记、不免疫,违规遛犬、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犬只随地便溺不清理,犬吠扰民、恶犬伤人、随意弃犬等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城市环境卫生的问题。并抓紧开展专项立法、修法工作,确保城市养犬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投诉积极受理严肃查处
进一步完善城市养犬配套服务,积极推进养犬信息化管理,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建立犬只“电子身份证”系统;推广手机APP自助登记、二维码犬牌管理、办证与免疫“一站式”服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优化现有养犬登记办证流程,合理增加免疫点位数量;扩充社区工作职责,将养犬管理整治列入社区工作职责范围,强化排查责任,切实摸清各社区犬只底数;建立养犬登记和免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证养犬制度;优化城区现有犬只收容管理模式,完善收容犬只认领手续,规范无害化处理流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有关养犬管理的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受理、及时跟进、严肃查处。
要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加强城市养犬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重要抓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和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社会公德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加大对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力度,切实提升群众依法文明养犬的自觉性。
发布会现场问答做好狂犬病免疫最重要
就记者提出的如何对犬只进行免疫?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张力答复说,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指导犬只狂犬病的疫苗免疫,发放犬类免疫证。养犬者必须承担好犬只疫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定期主动到批准的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免疫,并做好驱虫和消毒。
一方面,一定要做好人犬共患病的免疫。这里面最重要的是狂犬病的免疫。狂犬病是一种烈性传染病,人感染发病后的死亡率为100%。除了狂犬病外,还有弓形虫、绦虫病等多种疫病都会由犬向人传播。另一方面,我们也建议养犬者做好其他犬只疫病的免疫。比如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等常见疫病,这些病的发病率和致死率也是比较高的。犬只免疫一定要去专业的动物诊疗机构,在执业兽医的指导下进行。
狗狗乱拉排泄物,主人不履行责任将挨罚
就记者提出的公共场所犬只乱拉排泄物等现象城管部门将如何治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局长火宏答复说,犬只在城市人行通道和公共场所乱拉排泄物,养犬人未做及时清理,既影响了环境卫生和群众出行,又给优美的市容环境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不必要的烦扰。
对此,城市环卫部门在加大保洁清扫力度的同时,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发现养犬破坏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时,首先对养犬人进行劝导,由养犬人对犬只排泄物进行清理,对个别既不听从劝导又不履行责任的养犬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对其采取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提高养犬人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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