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上线两天 兰州交警部门共受理举报183起查证落实36起
原标题:“随手拍”上线两天 交警部门共受理举报183起查证落实36起
中国甘肃网7月1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7月10日,新“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正式上线,两天以来兰州公安交警部门共受理举报183起,查证落实36起,根据违法行为情况,36名市民朋友举报的一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已查证属实并依法实施处罚,这些市民朋友已获得每起10元的奖励。
举报交通违法有哪些具体要求
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循安全性、时效性、规范性、真实性原则。实施举报应当以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不影响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为前提。举报者本人在驾驶机动车辆期间,严禁使用手机拍摄取证;举报者应当在发现违法之时起1小时内实施举报,最长不得超过3日,以便固定证据和追查处理;举报者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规范准确提供相关线索和未经修改加工的原始证据资料。举报违法车辆的,应当提供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事实以及判定违法的现场照片、视频、行车记录仪资料等依据;举报违法人的,还应提供其姓名、性别、年龄、服务单位、住址等信息;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住址和联系电话等有关资料,通过实名注册认证,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举报交通违法时无法提供照片、视频资料或者无法通过照片、视频固定证据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违法线索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实施处罚的,也将按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对于群众通过“122”报警电话、信访、民情通、网络舆情、微博、微信等其他渠道进行举报的,也将受理登记,由辖区交警大队负责按照违法线索进行追查处理。登记时应当留存电话录音及音视频、文字材料等资料,并要求举报人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住址和联系电话等资料。举报违法车辆的,应该记录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事实;举报违法人的,还应记录其姓名、性别、年龄、服务单位、住址等信息。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身份、住址等个人相关资料。因泄露举报人信息导致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别提醒
目前,受理的交通违法主要包括违停和违法禁令标志等一般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未举报成功的市民朋友,请根据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兰州市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规范举报。
相关新闻
- 2019-06-26甘肃省交警部门曝光约谈10家违法较多车辆运输企业
- 2019-06-06端午假期与高考时间叠加 白银交警部门呼吁尽量给考生让路
- 2019-02-19兰州交警部门即日起启封校车
- 2019-01-22兰州交警部门六项措施加强春运交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