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永昌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 34名被告人获刑
原标题:永昌县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
34名被告人获刑
中国甘肃网6月26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 6月25日上午,永昌县人民法院对韩某龙、包某仓等25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及2起9人关联案件公开宣判,3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到十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3年6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韩某龙、包某仓等人先后在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武威市凉州区等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被告人韩某龙、包某仓等人在赌场放贷,抽头渔利,并采取殴打、胁迫手段非法拘禁他人暴力索债或以在赌场作弊为由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等,形成了以被告人韩某龙、包某仓为纠集者,李某军、冯某鹏、崔某捷、贺喜某某图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经永昌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以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韩某龙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包某仓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8万元;以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等罪,分别判处其他32名被告人六个月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金。
在这起重大涉恶刑事案件及关联案件的审理中,永昌县人民法院始终做到依法履职、忠诚担当,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永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邓永花表示:“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永昌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规模最大的涉恶犯罪案件。该案的公开审理顺应民心期盼,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更彰显了人民法院忠实履职、勇于担当和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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