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执行 有法等于没法
原标题:没有执行 有法等于没法
日前,央行发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首次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这事当然是件好事。举个例子,在一些特殊的日子,国人是要烧纸钱寄托哀思的,但是常可见到把伟人的头像印到冥币上,这种行为,从哪个角度去说,都说不过去。因此,央行出台管理办法,绝对没问题,是该好好管一管。但是,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问题,就会有问题。因为对此类似的行为,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不缺乏明确禁令,说的都很清楚。比如《人民银行法》规定:“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法律法规早已明令禁止的事,现在还要再出台一个办法,去要求、去强调,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一点,在许多时候,我们缺的不是法律,而是法律的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没有监督就没有执行,没有执行,有法等于没法。要知道,立法的意义之一,在于利用立法手段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如果社会关系得不到协调,社会矛盾得不到解决,立法则失去意义。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不仅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已然成型,数千年来的人治传统业已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所取代。但是,有法难依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法治痛点”。举个例子,国人常说法不责众,为什么法不责从,许多时候是有的人想保平安,怕惹麻烦;还有的是依法办事的概念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当然,以权谋私、以权枉法的问题,也是存在的。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体系形成了,绝不等于法治社会形成了。纸上的法规再完善,得不到执行也就失去了意义,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的问题更严重。央行这个管理办法,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小马飞刀报以怀疑态度。但愿是杞人忧天,多虑了。因为这个社会一定会朝着进步的方向前行的,会越来越好,这一点,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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