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工作亮点
原标题:我省各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工作亮点
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 化解矛盾纠纷传递司法温度
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充分利用检察资源,细化服务保障措施,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人民需求,维护人民利益。工作中,始终秉持“审慎、谦抑、善意”的司法理念,发挥审前引导和过滤作用,化解矛盾纠纷,传递司法温度。
麦积区检察院坚持检调对接,大力推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刑事司法程序最前端。近三年来,对罪行轻微、社会危害不大、被害人愿意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510人,不捕率由2016年的40%上升至46.5%,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审慎起诉轻微“醉驾”案件中,麦积区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办理“醉驾”案件座谈会纪要精神和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反馈意见,坚持宽严相济,强化责任担当,改变以往“一律提起公诉”的做法,综合考量主体身份、社会影响、酒精含量、实际损害以及悔罪态度等情形,对轻微“醉驾”案件依法不起诉,减少了司法办案的“负面产出”,推动解决了“醉驾”案件数量大、增幅高、起诉率高、缓刑适用率高的问题。仅2018年“醉驾”案件不起诉34人,不诉率为21.6%。
山丹县司法局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近年来,山丹县认真学习借鉴、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整合优化社会资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组建山丹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着力打造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机制,初步走出了一条多元化调处矛盾纠纷、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丹的新路子。
随着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的建立运行,山丹县社会治理方面实现了转变:一是从“受理交办”向“就地调处”转变。矛调中心对所有信访事项实行访调对接,就地受理、就地调处。二是从“单打独斗”向“联调联处”转变。改变了以往司法部门和主要涉事单位“单打独斗”局面,由矛调中心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联调联处,形成了工作合力。三是从“一般调解”向“依法调处”转变。矛盾纠纷的调处,律师全过程参与,并适时邀请法官联合调处,为当事人宣传解读法规政策、法律程序,真正做到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四是从“被动参与”向“主动议事”转变。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判,全县116个村(社区)自发组织“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735个,自觉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了各类矛盾纠纷。
张掖市 推进虚拟专门学校建设
张掖市把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治放到平安建设的大背景条件下进行思考和谋划,实施全响应计划,整合全市政法和政府资源,建立虚拟专门学校,通过开设直校班和集中班,推倒了校园高墙阻隔,形成了教育矫治社会化、开放式工作格局。
张掖市在所辖各县区分别建立一所虚拟专门学校,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校长,政法各部门、政府有关部门为校委会成员,所有中学设为虚拟专门学校直属管理班级,利用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优势,以学校教育为基础,把问题青少年融合在正常学生群体中开展免贴标签式的教育矫治工作,形成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放式社会综合治理模式。
虚拟专门学校更加注重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以家庭社会资源为基础,实现了教育矫治工作家庭、社会、学校三者的有机结合。其中,家庭抓,是从最细微、最贴近处解决学生的所思所想,是矫治工作的基础;学校抓,是从日常的学习、活动中给予学生指导与帮助,让他们对于事物有个清晰的认识,是矫治工作的连接点;社会抓,是从大系统中调取有助于学生成人、成才的所需物,是矫治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朱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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