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国土资源局:扎实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原标题:市国土资源局:
扎实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中国甘肃网11月23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堵点、痛点问题,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办事时限,降低营商成本,扎实推进国土资源政务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着力深化改革,力促营商环境改善。按照市政府“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对内设行政审批服务职能进行了调整归并,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建行政审批服务科,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网办结、集成服务”,实现“一个窗口”面向群众和企业。梳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等办事类政务服务事项34项,编制了《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将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受理,并录入市政府智慧平台,实现了“一窗”分类受理。目前,行政审批服务科3名工作人员已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厅,国土资源3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开通了在线办理功能,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现场办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市国土资源局还改革创新供地方式,将工业项目供地由单一供应出让土地方式,转变为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出让年期由法定50年,转为10年、20年、30年弹性年期,供应方式和年期由企业自主选择确定。积极向省上争取汇报,提出了戈壁农业用地可采取备案方式供应,也可采取租赁或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的相关政策措施,有效破解了戈壁农业用地入市方面的问题。同时,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整合资源,实现了房屋交易、税收申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敦煌、肃北、阿克塞三县市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异地通办。
着力降低用地成本,营造宽松平等市场环境。市国土资源局坚决落实企业减费降费规定,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对涉及国土资源部门取消或暂停的征地管理费、采矿登记费、耕地开垦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按规定进行了停征、免征、减半和退费,减轻了民营企业负担。着力降低实体经济用地成本,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酒泉市关于推进土地市场供给侧改革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招商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等,明确了支持产业发展的25条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不低于最低价标准的70%、50%等优惠政策,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据统计,今年以来,工业用地亩均出让价格较往年下降了30%以上。
着力优化办事流程,助推服务效能提升。紧紧围绕“四办”改革,着力在优质服务上下功夫。一是减环节。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将原由市政府土地招拍挂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土地出让和农用地转用事项,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或审签转报,不再提交会议研究。二是减材料。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资料由5项减少为3项,划拨用地报件资料由6项减少为4项,工业用地出让报件资料由7项减少为3项,其他经营性用地出让报件资料由6项减少为2项,乡(镇)村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报件资料由9项减少为4项,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件资料由12项减少为7项。三是减时间。原来30个工作日办结的不动产登记现已基本实现5个工作日办结,市级审批采矿权发证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为40个工作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办理,国有划拨土地审核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办理,国有出让土地审核由法定90个工作日压缩为60个工作日办理。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行政效能投诉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采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措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今年,市国土资源局对市列231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78个洽谈对接项目,采取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和“一地一档”服务保障措施,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9宗94公顷,项目总投资18亿元,已供应土地6593.7公顷。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29000件,其中,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8588件,为企业和群众抵押融资贷款97.79亿元。(张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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