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异地就医备案所需资料有变化
原标题:请注意异地就医备案所需资料有变化
中国甘肃网11月1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我市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所需资料有变化了。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近日印发有关通知对此予以明确,取消了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以及城镇职工备案时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城乡居民备案时需提供异地公安机构开具的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据了解,目前,城乡居民要到参保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城镇职工要到单位所在辖区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开发异地就医网上备案程序。
城镇职工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
异地安置退休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户口簿、居住证、市民证、老年优待证、社区证明、税务登记证、租房合同或劳动合同等)和《兰州市城镇职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驻外工作人员:由单位提供外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需提供其单位外派工作人员的正式文件,明确说明外派原因、期限等详实的信息),单位证明和《兰州市城镇职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转诊人员:提供《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申请表》。
城乡居民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兰州市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工和外来创业就业人员等流动人口本人在拟备案地区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时,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兰州市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异地上学大学生:凭入学通知书,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兰州市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异地转诊人员:由个人或其委托人(需提供参保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在省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批准转诊申请后执《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申请表》办理登记备案。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田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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