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社局:300人以上规模企业应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原标题:市人社局:300人以上规模企业应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中国甘肃网6月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朱浩源) 6月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将实现全覆盖。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据了解,我市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预防,健全劳动人事争议排查调处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具体来说,建立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推动各类企业依托企业工会组织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的企业,可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也可推举企业和职工共同认可的职工代表担任调解员,负责与企业经营者、职工沟通协调,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要将工会组建与调解组织建设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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