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共享单车乱象多管理办法将出台 明确有关停放管理、服务评价、违规处罚等各方面内容
原标题:占道乱停放、过度投放造成堆积、使用者逆向危险骑行……
共享单车乱象多管理办法将出台
兰州将明确有关停放管理、服务评价、违规处罚等各方面内容
乱停的共享单车 丁凯摄
中国甘肃网5月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 丁炜娜)近两年,共享单车方便了兰州市民绿色出行,但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市民普遍呼吁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记者从兰州市交通委了解到,兰州市的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已经进入兰州市政府常务会待批环节,或将在近期批准实施。据悉,《管理办法》将明确有关停放管理、服务评价、规模动态调节、社会共治、违规处罚等各方面内容,争取早日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
乱象:共享单车占领小街巷
5月6日上午,记者在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中段的一棵大树前看到,十余辆“小黄车”依靠着大树被叠、摞在了一起。而一辆落满灰尘的摩拜单车,因长期无人使用,则停靠在小区的围墙边。附近出行的居民看到这样“停放”的共享单车,无奈地摇头离去。
在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厅的一处居民楼下,二十多辆小黄车、摩拜单车停放在最里面的单元门口,落满了灰尘,还有车座被拆掉的单车也扔在这里。“可能是楼上租房子的年轻人骑回来的,但骑回来就再不骑出去了,里面的单车一落灰就更没人骑了,这样共享单车就越积越多。”居住在该楼道内的几位老人告诉记者:“堆积得多了,出行都不方便了,以前走路还宽敞一点,现在就只能从窗户台子底下走了。”
市区一名交警说,共享单车的乱象可归纳成三乱:乱使用、乱骑行、乱停放。
共享单车乱象增加了城市的管理成本。一名城市管理执法队员说:“现在路巡时,整理共享单车成了我们必须要做的一项工作,但根本整理不过来。”
调研:共享单车存在四问题
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3月ofo正式进入兰州以来,先后有4家共享单车企业进驻运营,分别是ofo小黄车、酷骑单车、摩拜单车和哈罗单车,共投放车辆20余万辆。截至目前,兰州市共享单车的保有量约有十余万辆。
兰州市政协委员高佑军几乎每天都骑共享单车,在为他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他也感到共享单车占道乱停乱放、过度投放影响市容等问题,已成为兰州城市秩序中的一种乱象甚至是新的“城市病”。今年两会上,他就加强共享单车管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市政协委员董晓红委员建议,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基层组织如社区、街道的积极作用,让基层社区担负对用车人不良行为的劝诫工作,提倡文明用车行为。共享单车企业应该通过技术手段督促和鼓励市民文明骑车,增强市民规范使用、规范摆放单车的意识。
兰州市人大代表田新明则表示,必须明确共享单车企业的主体责任,共享单车企业必须想办法,因为他们技术上有手段,经营上有责任。
民进兰州市委员会调研发现,目前兰州市共享单车主要存在四个问题,首先是乱停乱放,上班族早晨骑来共享单车,晚上骑走,呈“潮汐”现象。二是法律制约相对滞后,目前,兰州市并未出台共享单车管理细则,共享单车存在管理难度较大,对于经营单位约束性明显不足的问题。三是在未成年人骑行的监管和安全义务保障方面,由于车锁的技术性缺陷,导致未成年人骑行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四是由共享单车押金引发的风险。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出现这种种乱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兰州对于共享单车的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共享单车的管理界限仍然模糊。
行动:相关部门已展开整治
面对这一现象,兰州市相关部门已经展开整治行动。
记者从酒泉路街道办了解到,前不久酒泉路街道南稍门社区组织网格员开展清扫整治活动,包括整治沿街乱停放的共享单车,及辖区楼院环境卫生。
同时,从4月1日起,兰州城关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全辖区范围内,对共享单车的交通违法进行了综合治理,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大队要求各执勤中队充分发挥“路长制”的作用,每天加派警力对停放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内的共享单车进行拖离,对于在人行道上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摆放,截至4月22日共拖离共享单车526辆,规置整理乱停乱放单车数千辆。同时,城关交警对摩拜、ofo等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约谈,建议商家对首次乱停放单车的用户停止使用,对于多次乱停乱放的用户注销使用。与此同时,城关交警加大警力投入,力争在第一时间发现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人员,并进行现场处罚。按照相关规定对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对当事人处30元的罚款处罚。最新的数字是已有28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因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受到处罚。目前,通过持续的整治,兰州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野蛮生长势头得到遏制,街面停放秩序得到较大程度改观。
规范: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兰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督察员刘畅认为,对于共享单车现行的法律法规事实上已有相关规范,共享单车占用的是社会公共资源,那么就必须在符合大众利益的前提下运行。基于这些原则包括共享单车的准入,运营都应该加强管理,从而维护公众的利益。据介绍,2015年在兰州市人大、兰州市法制办的支持下,兰州交通委主持完成了《兰州市公用自行车租赁办法》(暂行),但是新生事物的出现总是比规则更快。在这个办法还未正式施行之际,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便成了新的话题。
去年8月,国家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各地要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的监督,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前不久,兰州市交通委客运管理处处长杨凯表示,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的《指导意见》,参照其他城市的做法,兰州市的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已经制定完成,目前已经进入兰州市政府常务会待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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